周海止住哭聲。
果然,周賢死後,不到兩月,周江與王蘭,提出分家。
周江說:“我們無兒無女,沒啥負擔。而弟弟有周韶,還有張翠,張口吃飯,閉口穿衣。淨養他一大家人,我們太吃虧了。”
王蘭點頭,說:“是啊!等將來周韶婚配以後,又要添人增口,我們豈不是更吃虧?”
周江說:“父親在世時,阻止分家。如今父親已離世,算是管不著,可以早點提分家的事。”
王蘭說:“這樣最好。今後周海他們,有沒有吃的、穿的,都與我們無關。”
周江思索片刻,說:“不過,不過,這裡還有一個問題。”
王蘭問:“啥問題呢?”
周江說:“父親臨死時,留下遺言,叮囑不要分家。今日若違背了父親之言,會被人恥笑、說閒話,如何是好呢?”
王蘭說:“父親雖有遺囑,但他已經死了,又不是聖旨。何況聖旨,也是有變動之時。無論怎麼做,都有說閒話的。”
周江連稱有理,說:“嗯,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讓這些嚼舌根的人,願意怎麼說,就怎麼說去,別管那麼多。”
夫妻倆一唱一和,將田產傢俬,暗地裡搭配停當。房屋雖然也是各一半,但把好的留給自己,把差的留與周海。
王蘭問:“馬和車,該如何分?”
周江沉吟半晌,說:“馬、車都留給我們。魯貴夫妻倆人,年紀都快六十歲了,算是老僕。人老了,幹農活明顯不行,就分給周海吧!”
王蘭又問:“那三畝地呢?”
周江反問:“你覺得,該怎麼分?
王蘭說:“這三畝地,分成兩股均攤。良田好土留我們,薄田瘦土給他們。”
周江說:“如此甚好,請親戚朋友來,作個見證,才能算數。”
王蘭應允。
當夜,周江事先未與周海商議,就請人將分家契約寫罷。
一切商議準備妥當。
次日,備下酒菜,辦了四桌。邀請親戚朋友來家,名義上是請客吃飯,實質上是請來當見證人。
又請周海夫妻及周韶出席。周海還矇在鼓裡,不知兄嫂何故請客。
席間,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周江端起酒杯,站起身說:“各位高親,感謝對我的幫助。這杯酒,我先乾為敬!”
說罷,將酒一飲而盡。
眾客也都喝了。
周江喝完,又說:“我今日有一事宣告。”
這時,原來鬧鬧嚷嚷,頓時鴉雀無聲,聽周江說下句:“我想把這個家分了!”
有人問:“好好的,為啥分?”
周江答:“父親去世後,都是我一人當家。我能力有限,當不好這個家。萬一有啥閃失,我既怕對不起父親,也怕傷了骨肉之情。”
停頓一會,周江說:“請列位高親前來,就是請作一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