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些都是網路上的傳言,具體宋到還真不是很清楚。
隨後在孫美琪的講述中,他終於知道發生了什麼,也理解了為啥顏毓剛剛眼裡有殺氣。
網上那些傳聞,基本都是真的——
孫美琪成名前就跟這家經紀公司簽訂了不平等合約。
其實如果只是收入上的不平等,她還是勉強可以接受的。
畢竟公司當年為了捧她也付出不少心血。
做人知恩圖報這件事她是懂的。
問題是,這個不平等有點太過嚴重。
首先是她的名字被公司註冊成了商標,這個倒還好說,因為“孫美琪”既是藝名也是本名。
經紀公司那邊是按照藝名(筆名)進行的註冊,並不能真正阻止孫美琪以本名做什麼。
真正不平等的,是公司在她紅了以後,把她當成搖錢樹。
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給她接了大量代言、演唱會和綜藝節目。
完全不考慮她的身體狀態和心情。
像這次的最佳唱作人,孫美琪原本就是不想參加的。
“我太累了,那段時間還有點抑鬱,甚至想過輕生……”
“但沒辦法,我一說,他們就軟硬兼施,用捧紅我對我有恩來壓我,各種道德綁架。”
孫美琪輕微哽咽著,說道:“後來在節目中遇到你們,我才感覺人生有了一點樂趣。”
“薛琳是我經紀公司籤的新人,她簽約時我暗中提醒過別踩坑。”
“於是她家人給她找了專業的法務,現在也快到期了,然後要走,想來菲姐這裡。”
“公司就很不滿,把矛頭指向我。”
“說是我在暗中挑唆,不然一個小姑娘哪有這麼多心眼兒?又讓家人找專業律師,又在紅了之後想跑的。”
“我和經紀人吵了一架,正好合約也快要到期了,剩下不到一年,乾脆就說不續約了。”
“他們各種威脅我,如果我不聽話,就去法院起訴我,還要爆我的所謂黑料。”
“還很直接的說,我這些年寫的上百首歌都不屬於我自己,走了就不可以再唱……”
孫美琪說到這,淚水再次流出來。
用力的抿著嘴唇,看著宋到說道:“宋老師我不怕你笑話,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羨慕你能在菲姐的公司。”
宋到聽得有些唏噓,果然是平行世界,看似不同的人,卻有著相似的命運。
只能說資本這東西,就如同一頭怪獸,越是接近就越是容易被吞掉。
強如當年如日中天的林菲,不也在這頭怪獸面前敗下陣來?
儘管林菲至今也沒有說過當年內情,但隨著時間推移,身在“局中”的宋到已經可以明顯感受到那股無形,卻可抹殺一切的力量。
不過命運這東西,還是很有意思的。
即使再怎麼相似,發展軌跡依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