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毓坐在那裡,看著孫美琪問道:“你現在有什麼想法嗎?”
“我想走!”孫美琪擲地有聲的道:“就算那一百多首歌以後都唱不了,我也不想繼續留在那裡被他們欺負!”
“當年的確是他們捧紅了我,可我這些年給他們賺的錢,也早就百倍千倍做出回報了。”
“他們和我談續約,我甚至沒在分成上做任何計較,我只是想要有點自主權。”
“我是個歌手,不是個機器人,可是就連一點選擇權他們都不給我。”
“還說什麼都是為了我好,說讓我趁年輕多賺點錢。”
孫美琪道:“他們把分成比例從一成給我提高到兩成半,說這已經是巨大讓步,公司為了培養我花費巨大……”
顏毓冷笑道:“狗屁花費巨大,你是怎麼紅起來的他們心裡沒數嗎?真是他們捧的?”
要說孫美琪的火爆,不能說和背後經紀公司一點關係也沒有,但真不大。
主要是她人美歌靚,一出道就紅了。
經紀公司雖然也做了一定程度的推廣,但絕大多數的通告、代言,都是對方主動找上門那種。
孫美琪低聲道:“他們畢竟也付出了,這個我還是很感激的。
但問題是,我寧可不要他們給我提高分成,可以繼續保留一成。
但所有通告和代言必須經過我同意。
之前有幾個廣告就特別不適合我,可他們還是逼著我去拍……
然後我經紀人就翻臉了。
罵我不要臉,什麼紅了就開始翹尾巴,他們能把我捧紅,也能把我封殺……
反正不管怎樣,我合約到期了,就算打官司,我也不再那裡待了。”
看似光鮮亮麗,在粉絲心目中神一樣的藝人,在自家經紀人面前,卻是一點地位都沒有。
管你有沒有脾氣,管你什麼性格,敢不聽話就瘋狂打壓。
為此付出巨大代價,甚至斷掉星途的大有人在。
“不想在那待,走人就是了,沒啥大不了。”顏毓輕描淡寫的說道。
孫美琪露出個無奈的笑容。
她來找林菲,求安慰是一方面,另外她想加入菲揚樂章!
經過兩個多月的相處,她對林菲,對宋到,對整個菲揚樂章傳媒,都有了很深的瞭解,也是極其喜歡這邊的氛圍。
而且她也想唱水擊三千的歌啊!
自己能創作是不假,可有更好的,誰不想要呢?
但她不是那種不懂事的人,不想給林菲帶來任何麻煩。
只是想要先來通個氣,等所有都處理完,就義無反顧的加入進來。
宋到看著顏毓:“這種事情挺麻煩,即使是合約到期,之前的版權都不要,也會有大量噁心人的事情在後面等著她。”
顏毓說道:“版權這個……嗯,確實有點難,畢竟白紙黑字寫著的,不過想走一點都不難,你們等會兒,我去打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