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陽卻並不滿足於此,見她已經點頭,而且已經把自己說的寫下來,又緊接著道:“鑑於此,那第二條,免稅三年,這個優惠政策,咱們就不要了。”
“綜合第一條。”
“算下來,咱們雙方都不吃虧,路我不修,徵地補償,讓他們政府自己幹,免稅政策,我也不要,土地出讓金,按規矩來,是多少就是多少。”
“你待會兒去跟他們說,他們要同意,那就接著往下談,若不同意,連這兩條都無法達成雙方都滿意的結果,那就不用再往下談了。”
什麼是快刀斬亂馬?
這就是。
陸陽才懶得為了這些破事扯皮。
許思琪飛快的點頭。
同時低頭寫寫畫畫,按照她所理解的邏輯,老闆雖然沒有把合同之中所列舉到的條例,全部都反駁了一遍,但事實上,除了昭縣政府所要求的總投資不低於5000萬,且三年內工廠建成投產後,必須招滿2000當地人進廠務工這一條以外。
老闆幾乎把合同上所有的條例專案全部都推翻。
這麼看來。
這份手上的合同,已經沒有它存在的價值。
必須要重新逐一再來談。
而出於對老闆的關心,她自己也提出自己的意見。
“老闆,我覺得……”
見她說話吞吞吐吐。
陸陽撇了她一眼:“有話就說。”
許思琪斟酌片刻後,鼓起勇氣,抬起頭來道:“老闆,五千萬看似不多,但是若要一次性拿出來,也挺麻煩,我覺得在條例中,咱們還是最好把它單獨列舉出來,比如說,在合同之中,再另標註時間段,或是2年,或是3年,或是5年。
然後最終,總投資不低於5000萬,那都是屬於符合合同要求。”
這就跟陸陽當初,坑自己的便宜大舅哥杜啟年時,擬的合同一模一樣。
主動權已經在當地政府,而是已經掌握在企業手中。
陸陽想了一下,也有道理,讓自己現在一次性拿5000萬出來,自己雖然也能拿的出來,但是肯定會影響到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投資。
於是點了點頭道:“那行,就依你,不過為了寬他們的心,也可以在合同上註明,咱們先期投資2000萬,會在今年之內全部到賬,前提是提供給咱們的土地,他們已經解決好,也沒有麻煩,是乾淨的,且一旦決定建廠,能夠做到迅速通水,通電,通路,不然即使合同簽了,也可以作廢,明白嗎?”
陸陽的錢沒有這麼好拿。
如果家鄉領導夠聰明,那麼肯定就會很爽快的答應下來。
除非本身,就心存不良,沒有真心實意想讓他陸陽返鄉投資辦廠,造福鄉里,而是打著,坑他陸陽一筆錢的想法,來幹這個事情。
那他陸陽也不能慣著。
許思琪寫完最後一段話,然後飛快的合上筆記本。
抬起頭來,偷瞄了老闆一眼,見老闆說完這一大段話以後,就已經閉上了眼睛。
翹著二郎腿。
也不再說話。
從鼻腔裡面輕哼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