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他的紋身。
大衣裡常年揣著的火種盒(燧石、乾燥火絨與鐵片),水手刀,一大串各式各樣、古里古怪的護身符,海腥味的懷錶。
他還有一把專門從老店鋪裡淘來的火槍。
——通常來說,這隻有船長或高階軍官才能持有。
他還會用口琴吹船歌,大海上廣闊的調子。
甚至。
裝填菸斗的菸草,都挑選水手們最愛的品牌。
“毫無疑問,他信伊芙。”
露比說他無比熱愛海洋,渴望到海上生活,一點也沒錯——他所表現出來的甚至超過熱愛,該用痴迷來形容。
金斯萊越聽越好奇。
心裡那股勁頭終於提了起來:他就愛解這種謎。
“他什麼時候來的?”
“你是說,到這兒幹活?”露比捋了捋長髮,偏頭思索:“我想想…八年?十年?要有這麼久了,先生。我聽說他很小就在花街混,許多大一點的,都看著他長大。”
也就是說。
當縱火案發生後。
他就到了花街,改了名字。
“有意思。他的父母呢?或者任何一個稱得上親戚的。”
露比搖頭:“都沒有,先生。他無依無靠,也無牽無掛。吃住都在花街,也用不著存錢——除了他那不切實際的夢想與熱愛,說實話,同那些攬客的鼻涕蟲沒什麼區別。”
這話倒讓羅蘭不解:“對你們來說,攬客是良行。”
“沒錯。”
“那麼——”
“那麼我們為什麼要討厭這些人?”露比眼中稍稍流出一絲嫌惡:“這些人算什麼?男人?他們可不是男人。女人?又成天攥著兜裡那幾個硬幣貪婪盯著我們——不男也不女,先生,你說他們是什麼?”
羅蘭:“是獅子的**。”
露比愣了一下,旋即縱聲大笑:“對呀!否則我為什麼好奇呢。也算完成了一個願望嘛…”
她掃了眼黑臉的偵探,肆無忌憚地朝羅蘭拋了個媚眼。
“我喜歡你,先生。”
她說。
“想知道,他們為什麼叫我‘長號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