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道夫:……
“但你並沒打算還。”蘭道夫黑臉:“這叫偷,羅蘭。如果他們反應過來,那就叫搶。”
羅蘭眨著自己那雙像嬰兒一樣自出生到今天還沒犯過任何罪的大眼睛:
“你不是都給吃了嗎?”
蘭道夫:“…我就吃了一隻。”
“處以絞刑的時候,恐怕不止有劫匪,還有他的同夥。”
“羅蘭·柯林斯…”
羅蘭又捏了一隻表皮酥脆的蝦扔進嘴裡,咔嚓咔嚓嚼著:“我忽然發現蘿絲說的沒錯,不花錢得來的東西吃著,的確比花錢買來的香。”
蘭道夫想了想。
那倒是。
又捏了一隻扔進嘴裡。
兩個男人你咔嚓完我咔嚓,嚼的不亦樂乎。再配上巷子裡孩子們的陣陣笑聲,貓的尖叫,以及身後起伏不定的叫賣聲。
遠處的卡文迪什只是沉默。
如果不是…
非要…
她絕對!絕對不會和這麼沒禮貌的人出來!哪怕多看一眼,她都不姓卡文迪什!
“所以,一隻貓,有什麼意思?”
“我有個朋友,”羅蘭把剩下半包都塞給了蘭道夫,自己撣了撣油渣:“她喜歡貓。”
倫敦城裡又很少見到貓。
不,應該說,鮮少能見到飼養這種無情、冷酷、討人嫌的動物的人——養狗很普遍,無論是作為寵物狗,還是紳士們用來狩獵的、價格比一萬個窮人(連帶他們的財產,如果他們有的話)還要貴的專門培育的獵犬。
狗在倫敦的地位,算是動物中僅次於馬,價格甚至一度站上首位。
貓?
你會養一隻心情不好就要抓傷你、讓你染上病,牙齒像匕首一樣鋒利,吃飽了就罵你或徹底消失不見,總在半夜哀嚎,一宿過後將桌櫃上一切擺件全都弄到地上的小怪物嗎?
如果會,奉勸你不如生個孩子。
因為孩子起到的作用和貓相差無幾——除了他們會講話,會用人類的語言告訴你:我要吃這個、喝那個,給我錢,給我一個漂亮有錢的女人或一個壯實有權的男人…
然後等長大了,頭也不回地和你說謝謝,再見。
除此之外,貓不受歡迎也因為其叫聲,以及畫家、詩人們用它塑成的藝術裡多帶有較為隱晦的興暗示——譬如一副畫中躺著個乾乾淨淨的姑娘,在她背後,趴著一隻正清理自己的白貓…
這樣的暗示無疑是不體面的,羞恥且登不得檯面的——雖然每個人私底下都要幹這樣的事,哪個男人也不敢用自己最神聖的地方發誓,這輩子絕不和人歡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