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千千果然很會嚼鳳爪,骨頭在齒間滑出,全部吐出來,嘴裡只留下醬汁、皮、筋、肉,這種口感簡直爽到爆!
“唔,小鹿,這個鳳爪美味得很,你快嚐嚐。”範千千又拿起一個鳳爪,舌頭還在不停地在口中捲動著,不放過一點點肉皮。
小鹿埋頭喝著鮮美的河豚湯,嘴唇一張一合,一副很享受的樣子,卻對鳳爪避而遠之。
他擺擺手,說:“小時候我養過一籠雞,看到雞爪子是最髒的,什麼東西都踩過,包括雞屎。我從來都不吃鳳爪的,就連我家裡傭人煲的湯裡放了雞爪,我都不喝的。”
範千千邊吃邊說:“真的非常好吃,你快嘗一口!放心啦,龍汐做事很認真的,把鳳爪都處理乾淨了的!吃一口吧,我保證你從此愛上它!”
小鹿猶豫地用筷子夾起一隻鳳爪,小心地問:“到底是個什麼味道?媽,你不覺得噁心嗎?”
範千千沒有答話,那表情說明了一切,一碟鳳爪已經全吃完了,幸好他有先見之明,點了兩碟。
小鹿心裡有些矛盾,但還是好奇地低下頭去,輕輕舔了一口鳳爪上香噴噴的汁液。
“譁!”他的心震動了一下,認真地對龍汐說:“我試一試。”
他小心翼翼地嘬了一口鳳爪上的湯汁,舌頭彷彿是被開了光的寶劍,忍不住張口咬下一個指節。
“咔哧!”牙齒咬在骨頭上,微微有些硬,雖沒有不舒適的感覺,但口感並沒有那口醬汁來得出色。
“怎麼了?”龍汐問。
“額,這個醬汁非常好吃,如果撈飯吃,我吃得下三碗飯。可是這個鳳爪,裡面有骨頭,吃起來硬硬的……”小鹿邊說邊把鳳爪上的醬汁吮幹,把剩下的鳳爪放下了。
龍汐哈哈大笑,說:“小鹿,看來你果然從來都不吃鳳爪的啊!鹿哥,你也算是半個美食家了,怎麼竟然吃鳳爪不會吐骨頭?那我教你一個方法,用手來幫忙。”
她拿起一個鳳爪,朝小鹿晃了晃,說道:“鳳爪也可以這麼吃的,你們看好了!”
她沒有去咬鳳爪的指節,也沒有放在嘴裡吮吸,而是把一根指節放入口中,用牙齒輕輕咬住,用兩根手指夾住,一擼。
那根指節的皮、肉、筋都落入口中,只剩了骨頭還掛在鳳爪上。
小鹿也是個聰明人,當即戴上一次性塑膠手套,如法炮製。
一根指節的肉皮都落入口中,味蕾彷彿甦醒了過來。
那豐腴飽滿的油脂、彈爽的筋、軟糯的肉皮、甜美的醬汁,一起在口中交匯,讓他感受到一種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一旦開了頭,就停不下來。
其他的四根指節也很快成了乾乾淨淨的骨頭,一絲肉皮都沒剩下。
他又學著龍汐的樣子,在掌背的位置吮吸了幾下。
除了鳳爪的“掌中寶”之外,其他的肉皮和筋都被他“清理”掉了。
龍汐笑著說:“下路,寶物尋歸底,最高.潮的部分來了!這中間的這塊最肥美的筋肉叫做‘掌中寶’,一定要留在最後吃,會讓你爽到天上去的!”
小鹿再不猶豫,一口咬下“掌中寶”,眯著眼睛慢慢品味,感覺自己今天發現了美食的新大陸。
小鹿笑道:“真沒有想到,我對這鳳爪有了不同以往的看法,一種全新的體驗!看來生命果然在於嘗試哩!”
蔡一瀾點點頭,“雖然我吃過很多次鳳爪,但是我還是被這道菜折服了!”
小鹿放開了膽子,吃了一隻又一隻,不過他這樣吃的速度始終是比不上範千千。
“完了,我淪陷了。”小鹿的內心既絕望又充滿了嚮往,手不停地去拿下一隻。
三個人已經把兩碟子的鳳爪全部幹掉,又把碟子裡的湯汁倒進肚子裡,打了一個大大的飽嗝。
小鹿連沾在塑膠手套上的醬汁都不放過,全部舔乾淨。
“過癮!”小鹿發出了一聲輕呼,衝著龍汐豎起了大大的拇指。
“非常棒!”來自香港的蔡一瀾的普通話還略顯生澀,用不鹹不淡的普通話問:“請問你是如何做到的?”
龍汐紅著臉微微點頭,算是對稱讚的回應。
她說:“其實做法也很普通,就是把鳳爪處理乾淨,飛水,加醬料醃一小時,再加入白醋和麥芽糖,白醋可以軟化肉質,麥芽糖是用來上色的。炆十分鐘,然後油炸。這道菜的關鍵是醬料和鳳爪,都是頂級的。這醬料是用龍汐家祖傳秘方和工藝自制的醬油,再加上一點點蠔油和上湯,這鳳爪是正宗的山頂走地雞的雞爪。”
這雞爪是真的是正宗的走地雞的雞爪,是龍汐親自到山頂農場挑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