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伕只遺憾地告訴她,將軍沒有姓名,府邸也早就不在了,因為人們辜負了那個將軍,將軍心灰意冷,離開了這片故土,房子很快廢棄,在新時代剛開始發展的時候被不長眼的短視者拆除了。
“那是挺可惜的。”明珠嘴上附和著,心裡卻在嘀咕,如果真有這麼一個將軍府在鎮上守衛了這麼多年,怎麼會一旦離開就連姓氏都留不下來呢?
大概也是為了旅遊的噱頭編造的。
三輪車並不快,慢悠悠的,好處是不用自己走路那麼累,明珠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才從鎮東的港口來到百寶街所在的位置,下了車以後感覺屁股都坐酸了。
她在百寶街的街口抬頭,隱約看見了裡面古建築的屋簷,心想終於有點有意思的東西能看了,這裡也不用買票,她直接毫無防備地走了進去。
明珠當時沒有想到,從她踏進百寶街的那一刻開始,就是她這一生噩夢的開端,她擁有的一切都離她而去,關心她的親人也因她而死。
百寶街確實是一條儲存十分完好的古風街道,而且非常長,不僅有主街,還有許多延伸出去的岔道,繞來繞去能看到很多不一樣的驚喜。
這裡的遊人也是最多的,就和明珠去過的其他景區一樣,不同口音的旅客在街上擦肩而過,或許一輩子都沒有緣分再見到一面,這就是身處異鄉的過客獨有的瀟灑。
她逛著逛著,來到了一條無人問津的巷道,因為小巷位置有些隱蔽,而且不像其他地方,哪怕是是一條窄小的岔路牆上也精緻地佈置了裝飾,這條巷子太暗了,恐怕沒有什麼人會特別去注意它。
明珠本來也就是和小巷擦肩而過的路人之一。
可偏偏,在她經過巷道口時,從裡面走出來一個人。
她這才發現,原來小巷裡還藏了一家擁有牌匾的店鋪,沒等她仔細看那究竟是賣什麼的,注意力便被吸引到了離她越來越近的青年身上。
幽黑縱深的巷道里,那個身穿西裝的高個子青年像是從幽冥中走出來的神秘人物,那張臉是明珠從沒見過的俊美,所以原諒她腦海裡出現的是這麼中二的形容詞吧,市面上給她這個年紀的女孩看的言情玄幻差不多都這麼寫。
明珠在心裡驚歎了一句,倒是沒有什麼別的念想,她在感情方面有些遲鈍,還沒有想要談戀愛的那種心思,此時也只是將這個青年看作旅途中意外收穫到的驚豔一幕。
可她沒想法,青年卻在走近看到她之後頓住了腳步,雙眼直勾勾地盯著她,像是看到了什麼不可思議的畫面。
明珠有點尷尬,想加快腳步先行離開,青年卻追了上來,仗著腿長越過了她,轉身將她的去路堵住:“這位小姐,請等一下。”
明珠這才發現青年西裝下的身材比乍看上去更加壯碩一些,個子也那麼高,和她著很大的體型差。不過那張臉上沒有出現令她不舒服的神色,反倒是有一種她熟悉的商業老油條的氣質,就和她爸、她舅舅跟人在談判桌上散發出來的氣質一樣。
這是個西裝革履的生意人啊。
這種想法讓明珠的警惕心消彌不少,甚至腦子裡還在思索——
這個小哥哥看起來這麼年輕,或許是某個公司新入職的後輩?所以才被派來到這麼偏僻的小巷裡做什麼事吧,好可憐。
面前的青年帶著笑容問她:“小姐,你是今天剛進鎮上的遊客嗎?”
“你怎麼知道我今天剛來?”明珠詫異,遊客的身份很容易辨別,但時間又是怎麼看出來的呢?
青年笑意更深:“如果你是之前來的,我不會直到今天才發現你。”
他的話讓明珠有些聽不懂,但是青年既然有和她聊天的意向,她就忍不住好奇:“這個巷子裡是什麼店呀,好玩嗎?”
“嗯?”青年偏頭望了望,然後笑道,“裡面不是店鋪,是一家旅店。旅店老闆老了,又不願意出門,我和他還算熟悉,所以偶爾會給他送一些書看,好讓他別那麼無聊。”
“哦……”明珠依稀覺得青年對她一個陌生人說這麼多有點奇怪,便回過神來問他,“對了,你叫住我是想說什麼?”
青年盯著他,勾唇,十分紳士地行了一個老派的禮節:“叫住小姐,是想請問小姐叫什麼名字。我是方宵,來自南水鎮方家,我想認識一下小姐,因為我好像……對小姐一見鍾情了。”
一見鍾情?怎麼會有人這樣一本正經的,又認真又隨意地告白啊。
明珠當時大概是覺得荒謬的,也可能是覺得過於突兀,被嚇到了,她慌慌張張地擺了擺手,留下一句別開玩笑,就轉頭跑了。
……
後來一小段時間裡發生了什麼,明珠在將故事轉述給虞幸的時候就說,她只覺得恍惚,一點印象都沒有。
再醒過來的時候,她正坐一間茶樓的二樓,身穿一件洋裝小制服,頭頂帶著歪斜的小洋帽。
一窗之隔的樓下,便是百寶街主街的街景,女人們大多身穿旗袍,男人們則大多身著西裝,只有街邊小販穿的衣服較為廉價,階級分明。
坐在她對面的是她認識了許久的筆友,同樣西裝筆挺,俊美的臉幾乎讓人不敢相信這是真實存在的容貌。
兩人因在同一家報社上發表的評論意見相左,展開了爭論而結識,一直以來都是書信聯絡。
在信中交流得越多,明珠越覺得其實這位筆友的見識和談吐絲毫不弱於她,頭腦清醒,對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是個非常有內涵的人。
她早就對這位筆友心生好奇與愛慕,不過沒有見到真人之前她是不會淪陷的,如今正好得空,她和筆友約好了在南水鎮見面,這是筆友的家鄉,也是筆友如今正在工作的地方。
萬萬沒有想到,只是靠談吐就已經讓她心動的男人,外表竟然優秀到這種程度。
他們剛剛已經面對面聊了一些,因為平時都以筆名互稱,因此直到才剛想起互通姓名。明珠眨眨眼:“所以……你的真名是,方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