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就在明珠來到南水鎮的第一天,她進入了百寶街,和名叫方宵的青年打了個照面。
因為拒絕了對方一見鍾情的告白,明珠還沒走出百寶街的範圍,就忘了自己究竟是誰,反而被框定在了一個對方宵有好感的新身份裡。
整條街的“人”都變了,他們不再是從各個地方旅行而來的遊客,而是和百寶街屬於同一個年代的,為了給明珠和方宵談戀愛當背景板的路人甲。
明珠被限制在了百寶街裡,可她自己意識不到。
在接下來的不知道多少天中,她和方宵一個是生活自由的職業撰稿人,一個是在港口權力很大的最年輕的負責人,兩人高高興興談起了戀愛,明珠越來越覺得方宵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時機成熟後,她被邀請去了方家做客,雖然方宵的爸爸板著臉有點兇,而且是個思想古板的封建大家長,不太符合她新時代女性的思維,但好在他對方宵的選擇沒有過多幹涉。
一直住在旅店裡的明珠搬到了方家居住,兩人情到深處,很自然地睡在了一起,方宵一開始做得很剋制,可後半段依稀暴露了一些強制的風格,明珠見慣了他溫柔的樣子,乍一接觸到他的另一面,不僅沒有生氣,反而覺得他失控時的樣子很性感。
其實這點小情趣也沒有弄疼她,明珠還挺喜歡的。
很快,他們想要結婚了。
明珠寫信通知了家裡人,家中人雖然尊重她的自由,但對於婚姻大事還是不夠放心,決定來一部分人替明珠考察一下。
……
那時的明珠並不知道,她以為她在方宵身邊度過了半年多的時間,在舅舅他們看來只有半個多月。
——他們的掌上明珠,來南水鎮的第一天就跑丟了,電話也打不通,一失蹤就是半個月。
這半個月裡,明珠的舅舅和表哥表姐們都要急死了,生意自然是談不下去,每天都在鎮上以及周邊地區尋找她的蹤跡,也向鎮上的警局報了警。
可惜這個鎮子從頭到尾都是虛假的,真正的外來遊客少得可憐。
報案石沉大海,甚至——
甚至連電話都撥不出去了。
港口船隻徹底沉寂,連第一天的來來往往的客流都不願意再偽裝,整個港口都跟無人空港一般,而無法和外界聯絡,就相當於他們沒辦法再定一艘船,他們被困在了南水鎮裡,起碼水路是一條死路。
好像只有兩個選擇擺在他們面前,要麼就待在南水鎮裡,要麼就從鎮子周邊的那些路離開,試試能不能走到其他城鎮去。
此時,她的家人們已經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勁,一旦察覺到一個口子,更多的破綻就會接踵而來。
鎮民們每天不變的笑容在他們眼裡從熱情淳樸變成了詭異,從第一天就對他們宣佈暫停營業,不接納任何遊客的百寶街也蒙上了神秘色彩。
原本他們相信著鎮上的警察們說已經在百寶街那裡搜尋過但是沒有找到人的說法,現在,這個結論也完全沒有可信度了。
舅舅是見過世面的人,他安撫著還年輕的表哥表姐,阻止他們想要從這裡直接跑去周邊城鎮的想法,一是他們不知道路上會不會遇到更可怕的事,二是明珠一定還在鎮上,要走,也要找到明珠後一起走。
“我有個關係不錯的老同學,他乾的勾當不光彩,但遇見過不少古怪的事兒,也跟我提過一些。”
舅舅抽著一根菸,有些滄桑地吐出菸圈:“他跟我說,故事裡的那些東西都是存在的,他每次下去都得碰上那麼一兩個,不稀奇。遇上這些東西,最忌諱慌,找著關竅兒就能有驚無險。”
一表哥震驚的問:“您還認識盜墓的呀!”
另一個表哥一哆嗦:“不是,您意思是說,我們在的這個地方其實是個巨大的墓?!”
舅舅在後者腦袋上錘了一記。
“墓你個大頭鬼,你腦子被驢啃了?我是在告訴你們,別慌,碰上這東西不是什麼多稀奇的事,咱們找找關竅,說不定也能安全離開。”
一行人默默在南水鎮低調地生活,晚上睡在港口旁邊的旅店裡,每天都在找關竅,找明珠。
這倆一個都還沒找著呢,請帖先到了。
這居然是個結婚請帖,新郎方宵,新娘——明珠。
方宵簡直是把他們當猴耍,早就知道了他們的打算,阻斷了所有能讓他們逃出去的路,看著他們每天在鎮裡偷偷調查,一無所獲,再忽然將答案遞到他們面前。
耍也耍夠了,念在這是他喜歡的女孩子的家人的份上,方宵並沒有對他們做什麼,而是放他們進了百寶街,和明珠團聚。
他們的記憶自然也變成了假的。
……
“後面的事,雖然我不想說,但是……”明珠抱著膝蓋坐在床上,眼睛通紅,聲音低啞,看向虞幸的目光裡透著疲憊,“他們都以為自己是來替我考察丈夫的,原本不會有事,可是方德明殺了不忘居小二的事被他們知道了。”
“記憶是假的,但是對我的關心不會變,因為這件事,他們開始勸我不要和方宵結婚,怕我嫁過去以後受委屈,甚至是有生命危險。”
“方宵本來想給我一個虛假但是快樂的婚禮,卻被他們惹惱了,他們就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