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川搬來一張椅子,林墨書便大搖大擺地坐上去,還不忘吩咐手下人:“你們,去把花老闆給我備的貨先拉走!”
幾串肉串沾滿了辣椒,他一口一串,辣得他直哈氣。
“好辣!從未吃過這麼過癮的食物!”
不得不說他是會吃的,寒冷的夜晚,這麼一辣把汗都發出來,怎是一個爽字了得?
“花老闆,有什麼喝的嗎?”他喊道。
“有啊,您稍等。”花捲進店倒了一杯啤酒。
林墨書淺品一口:“味道有些奇怪。”
花捲說:“這是啤酒,要大口喝才能嚐出味道呢。”
林墨書聞言,大口喝下,再配上一串羊肉串,太爽了!
等他吃飽喝足,他的人也把果凍之類的零食裝好,林墨書起身,對花捲說道:“花老闆,品嚐美食是我唯一的愛好,今日算是不枉此行。”
然後扔了一大袋銀子到桌上,說:“這付果凍錢。至於羊肉串嗎,你說是送我的,我便不給錢了,要不,我也送你一樣東西。”
他說完便要解下腰間的玉佩。
花捲急忙制止,這玉佩上刻著奇怪的字元,萬一是什麼信物,她可不敢收。
“玉佩就算了,太珍貴啦,我可以要另外一樣東西嗎?”
林墨書停下動作,好奇地問:“你想要什麼?”
花捲指指他的馬車:“我想要你上馬車的那個腳凳子。”
林墨書被逗笑了:“花老闆是個有趣的人,行吧,那就把腳凳子送你了。”
說完,便揚長而去。
花捲把凳子放好,再用手掂了掂銀袋子,估算一下起碼有一百兩。
她有些佩服自己了,倒買倒賣的事做得越來越順手。
燒烤攤這邊,點單的人越來越多,基本上都是一串羊肉加一串豬五花這樣搭配,既嚐到了兩種味道,也省了些錢。
胖嬸說話聲音洪亮,做事雷厲風行,一看就是氣血很足的樣子,記性也好,不用紙筆,光是腦子記就能把誰點了什麼,先給誰烤後給誰烤分得清清楚楚。
插隊是不可能插隊的。
點肉串的基本是小吃店門口排隊的食客,他們點完就回到隊伍裡,等阿毛烤好,再由胖嬸送過去。
於是小吃店門口不一會兒就盡是擼串的人。
點燒烤的人一多,烤肉的香味就更加濃了。誰能拒絕燒烤呢?哪怕是在現代的夜市上,它的味道都是最誘人的。
不一會兒,小吃店裡正在吃的客人都聞到了,他們就走到店門口往外喊一聲,烤好了就送到位置上。
小吃店定價不低,一部分客人比較富有,而更多的客人是攢夠了錢才來吃一次。
於是今天的燒烤變成了額外的開支,他們不得不仔細考慮。
但是這一切在嘗過肉串之後就消失殆盡了,那獨特的香味足以讓他們忘記錢包的拮据。
胖嬸是最忙的,除了忙裡忙外送餐,還要串肉,好在還有花捲一起。
“明天可不能這樣,”胖嬸說,“明天要早早把肉串好,不然可忙不過來。”
花捲還想著今天是試營業,少賣點,結果是她低估了燒烤的火熱程度。
小吃店結束營業不久,燒烤攤也送走了最後一個客人。
阿毛和胖嬸點了點數,今晚這麼幾個時辰竟然賣出去了將近一百三十串肉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