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徐州所有人口賦和更賦,算賦由一百二十錢降為一百錢。
潘鳳之所以要免除百姓口賦和更賦,是為了讓所有百姓都能感受到實惠。
這個時候,雖然租種世家豪族田地的百姓很多,但也有不少百姓是自耕農,有自己家的田地。
只是分田,並沒有讓這些人感受到好處,所以免除口賦和更賦,又減少算賦,讓他們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這樣才能和其他百姓團結到一起,
雖然免除這些賦錢會少收許多錢,但潘鳳現在並不需要向朝廷貢錢納糧,這些田稅和算賦完全可以養得起一個徐州。
尤其是分田之後,會有許多原來依附世家豪族避賦之民進行編戶,編戶則必須交納算賦。
口賦,也就是口錢,西漢武帝時,從三歲起徵,即三歲到十四歲之人,每年須交二十三錢。
這二十三錢,其中二十錢以食天子,另外三錢以補車馬騎,其實就是給天子的私房錢。
因為口錢起徵太低,導致許多百姓生子即殺,就是因為交不起口錢。
到元帝時才改成七歲到十四歲徵收口賦,仍然是二十三錢。
不過在漢末這個時代,口賦甚至從一歲開始徵收。
《零陵先賢傳》曾有記載:鄭產,字景載,泉陵人也,為白土嗇夫。漢末多事,國用不足,產子一歲,輒出口錢,民多不舉子。產乃敕民勿得殺子,口錢當自代出。產言其郡、縣,為表上言,錢得除,更名白土為更生鄉也。
從一歲就開始徵收口錢,許多百姓交不起口錢,只能殺子以避。幸好這個鄭產自願為百姓出這個錢,但他只是一個鄉嗇夫,所能救者不多。
雖然後來讓郡縣上表免除了一歲口錢,但仍然是從七歲開始徵收。
算賦是從十五歲到五十六歲徵收,每算一百二十錢,商賈和奴婢則須交倍算,就是兩百四十錢。
因為商賈有錢,而能養奴婢者也是富有之家,因此倍收算錢。
女子十五歲至三十歲不嫁,則須交五算,就是六百錢,為的是鼓勵成年女子及時婚嫁,以利增加戶口。
算賦一百二十錢也並不是規定不變,文帝時曾經僅收四十錢一算,武帝改回一百二十錢,到宣帝時又曾改為九十錢一算,成帝時又曾改為四十錢一算,但大多數時候,仍然是一百二十錢一算。
現在潘鳳降為一百錢,少了二十錢,可以讓百姓感受到實惠,有時候小惠勝大恩,或許就因為少了這二十錢,百姓都會念潘鳳的好。
潘鳳命人將此書散發于徐州各郡縣。
像這樣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整個徐州,各地百姓都在等著潘鳳。
潘鳳不來,他們也不敢動。
實際上,潘鳳發出告徐州百姓書之後,即命各郡縣開始驅趕世家豪族。
凡家有三千畝田地以上者,皆焚家毀屋,沒收所有錢糧和書簡,田地收為官有,準備分給百姓,其家中之人則全部趕離徐州。按潘鳳吩咐,會留下一些錢糧給他們上路食用,不使他們餓死路上。
一千畝田地以上,三千畝田地以下者,則除每個人口可留二十畝田外,其餘之田全部收為官有,家中錢糧沒收,只留下一些口糧使他們暫時可食,但沒有焚家毀屋,其仍可繼續在此生活和種田。這些人家不太富,但基本都讀得起書,潘鳳還想用這些人,就算不能直接用,以後辦學堂可以用他們來當講師。
一千畝田地以下者,除每個人口可留二十畝田外,其餘之田全部收為官有。
各郡縣百姓編戶者便可分田,每個人口最多可分二十畝,若無勞力耕種,也可不要田地。並且規定,以後凡是田地荒廢三年以上者,則收回田地,列入黑名單,永不再分田。
潘鳳還派出兵馬到各郡去協助收田,防止那些世家豪族聚眾反抗。
李響去了東海,高順去了琅邪,張遼去了彭城,各帶兩千兵去,其中一千是鐵甲兵。
下邳有潘鳳坐鎮,廣陵則有此前留下的尤木帶領兩千兵和後面召募的三千兵,共有五千兵,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