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這宗兇殺案的被告ison做活體取證的是不是仍然是被告?而你仍然擔任助手?”
“是。”
“請問在活體取證過程中,被告同ison有沒有發生沖突?”
“有。”
“請你具體描述一下沖突過程。”
“鐘醫生說ison不尊重生命,ison就反駁說鐘醫生不尊重他。鐘醫生又說,不管一個人多有名氣多有錢,只要是犯了法,她一定會把這個人繩之於法。”
“請問被告有沒有說過其他嫌疑犯不尊重生命?”
孫嘉軒回憶了一番,點點頭:“應該是有過幾次的,不過湊巧次次都是帶著律師的有錢人。”
“請問被告那句‘不管多有名氣、多有錢,只要犯法她就會把人繩之於法’的話有沒有對其他嫌疑犯說過?”
孫嘉軒點點頭:“跟鐘醫生說其他嫌犯不尊重生命那幾次都是一起說的。”
“有沒有哪個嫌犯沒有錢、或者沒有帶著律師,也被被告說過這兩句話?”
“反對!反對控方律師對被告做出無端的猜測!”
“法官大人,被告自身面對社會貧富階層的態度反應在工作上,就表現出了對有錢嫌犯和沒錢嫌犯的態度差異,這一點同公職人員行為守則有關,絕對不是控方無端推測!”
“反對無效,證人必須回答這個問題。”法官的目光悄悄地向被告欄中的鐘學心掃了一眼。
孫嘉軒搖搖頭:“我做鐘醫生的助手期間,她講過這兩句話的物件只有帶著律師的有錢人。”
周亦霏滿意地坐下了。
辯護律師起身盤問:“請問你做被告的助手幾年了?”
“五年。”
“請問你五年前的職位是什麼?”
“西九龍總區法醫部法醫助理。”
“請問你現在的職位是什麼?”
“西九龍總區法醫部法醫。”
“但是你這個法醫沒有單獨跟過案子,仍然同五年前一樣擔任我當事人的助手,是不是?”
孫嘉軒低下頭:“是。”
“請問你是不是很想獨立出案子?”
“……”孫嘉軒沉默了半晌才回答:“是。”
“你做我當事人的助手這五年來,我的當事人一直沒有給你獨立的機會,你對她懷恨在心,所以誣告她來作為報複對不對?”
☆、109
“不對, 我講的全部都是事實。”孫嘉軒抬起頭來,大聲地說,“我所講的話全部都有其他的人證!活體取證的時候, 鐘醫生講什麼話都還有嫌疑人跟他們的律師聽見!如果你懷疑我的說話, 可以找他們來證實。”
“惟一一次沒有其它人證的就是解剖appe屍體那次鐘醫生對屍體講話, 但是, 那次有錄影留下!根據警方的要求,案件沒有徹底結束,解剖錄影不能銷毀。那次案件的兇手現在還沒有找到,所以錄影一定也還留著。”
“我的確想獨立做案子,做一個名正言順地法醫,為死者伸張正義, 但是這不代表我會用踐踏法律的方法達到目的!”孫嘉軒的話擲地有聲, 引得法庭裡一片議論聲, “而且,在上庭作證之前, 我已經向上頭申請調職, 準備到其他警區去做法醫了。”
辯護律師無奈地結束了盤問。
最後一個證人是餐廳服務生。
周亦霏讓服務生把被告在餐廳跟人因為動物安樂死而爭執的事講了一遍。
“被告是同兩個男人一起進餐廳的。其中一個男人,就是, ”服務生指指旁聽席上的布國棟,“他。另一個戴一副眼睛, 聽他們講話說戴眼鏡的那個是一個物理教授。剛坐下沒多久,他,”服務生再指指布國棟, “就接到電話暫時走開了。剩下被告跟那個物理教授聊起了狗狗。”
“物理教授說起自己養的狗狗得了糖尿病,過得很痛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