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語無倫次,“我們一家四口人,現在就剩下我弟弟一個了,雖然他神智不正常,但他很乖,很聽話,不鬧……”
發現我面現不耐,他趕忙停止絮叨,“我爺爺家在農村。”因感動,他聲音有些哽咽,一字一頓地將家裡的地址告訴我,大概怕我忘記,他又複述了一遍。
今天是宋幹警當班,上午收籠後,他溜達到我監室視窗,小聲告訴我說,李士蓉的判決結果已經下來了,十五年。
聽到這個判決結果,我驚訝得幾乎喘不過氣來。前世,李士蓉八年,我四年,這是不是代表著我的判決結果也會不同?
下午兩點,當我戴著手銬被押進審判庭時,旁聽席裡的喧囂聲如潮水般向我湧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必須公開宣判,此刻旁聽席裡坐滿了人,就連過道里都是人,那些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帶著各不相同的表情,翹首向我看過來。
我隱約聽到下面有人在說,“這是律師事務所的那個小姑娘嗎?怎麼感覺變樣了?”
“唉……小姑娘瘦變形了,可惜了,也不知道會判幾年。”
“上午他們那主任宣判時我來過,聽說判了十五年時,那女人都哭了,喊著要上訴。”
“上午我也來過,我的天,看守所裡的生活很差嗎?那個主任頭髮都白了,跟個七八十歲的老太太一樣。這個小姑娘也是,看那小臉和那大長脖頸,感覺都快瘦成一把骨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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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吵吵嚷嚷的人群中,我沒有見到父母或者其他親屬的身影,我相信他們會來,或許是不想被人發現,隱於人潮中了罷。
法槌連敲了三下,審判大廳才稍微安靜些。一溜武警和法警持槍將人群隔絕在外。
隨著書記員一聲“全體起立!”包括合議庭在內的所有人離席站了起來。
方勇為拿起放在桌面的判決書,調整了下話筒的方向,清了清嗓子,開始宣讀判決書。
“煜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我無心去聽那些冗長的犯罪情節,我此刻只關注我的刑期。
“被告人寧恕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沒有貪汙罪?我不敢置信地抬起頭看向依然在宣讀的方勇為,直到他宣讀完,問我:“被告人是否聽清?是否有異議?”我才恍然回神。
“聽清了,沒有異議。”
這一刻,我感覺置身於靜止的世界,身後旁聽席裡的嗡嗡議論聲仿似距離我很遠。我能聽到的,除了判決結果,再有就是我自己的心跳聲和緊張急促的喘息聲。
“被告人是否要上訴?”方勇為的詢問還在繼續。
“千萬記著,如果法院給你判的刑期超過五年,你當庭就提出上訴,這一次一定要聽爸爸的話。”想起父親讓宋幹警捎給我的書信,我當即回應“不上訴”,感覺若回應晚了,刑期就會發生變化。
“今日的庭判到此結束,閉庭!”敲了下法槌,方勇為與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一起轉身離開審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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