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一夜等來了十一號的朝陽,看著眼前這座恢弘莊嚴的審判庭大樓,我以前曾作為律師助理前來開過庭。
只不過,那時候走的是正門,而現在,作為一名戴著手銬,被警車押來的犯罪嫌疑人,我只能從樓後的犯人專用通道進入。
九點開庭,八點半我便被警車拉了來。
候審室外有兩名男法警和一名女法警把守,透過候審室窗戶,我能看到審判庭裡那個四四方方的被告人席位。
眼前這場景像是倒帶,雖經歷過一次,但我此刻的心情依然有些緊張。
我的緊張與前世或者其他亟待接受審判的犯人不同,我緊張的是我的刑期會因一些變數而比前世長,同時我也在擔心鄭律師能否將該找的證據找齊。
李士蓉早我一天開的庭,昨天,她的案件整整審理了一天。
由於她的案件也是不公開審理,加之開完庭後她就直接回醫院了,孟飛無法離開看守所前往醫院探查情況。所以,我不清楚李士蓉的庭審過程,唯一知道的,就是她沒有被當庭宣判。
走廊落地鍾剛敲響九點的第一下,審判庭裡便傳來一陣透過話筒發出的高亢而又威嚴的男聲。
“現在宣佈法庭紀律……”
“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一陣桌椅和腳步聲響過後,緊接著傳來一聲法槌的敲擊聲,一箇中年男人的聲音傳來,“全體人員坐下!”
“煜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
“傳被告人寧恕到庭!”
與“庭”字的尾音同步,女法警將通向審判庭的那扇門推開,與已經走到我身後的兩名男法警一起,將戴著手銬的我押送進審判庭的被告席。
審判長方勇為,是煜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一庭的庭長,沒想到他居然擔任我這起案件的主審法官。
前世我跟他勉強算是認識,因為除了一些大案要案,或逢嚴打,平時他極少出庭擔任審判長。
合議庭的審判員和陪審員我倒是都熟悉。看著坐在高於地面的審判席後的三個人,我心底湧起一股莫名的不安——前世組成合議庭的並非是這三個人。
公訴人是周曉陽和梁尚軍,與前世相同。只是,我有些意外,我以為張衛民會來。
坐在辯護律師席位的有兩個人,鄭律師和我見過的那名男助理。
鄭律師給了我一個鼓勵的眼神,從她燦若朗星的眼睛中,我解讀到了“一切順利”。
心下稍安的同時,我不禁有些佩服她,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她居然將那麼多的證據蒐集到,她的這份執業能力和法律素養,怕是在李士蓉之上。看來家裡沒給我請錯人。
隨著法槌敲響,一股低沉而又莊嚴的氣息,籠罩了整個審判大廳,關乎我此世命運的庭審開始了……
因為之前我和鄭律師均收到了檢察院的起訴書,對裡面指控我的罪名,我們倆都做了充分的準備。
尤其是檢察院起訴我貪汙十二萬元這個罪名,鄭律師準備做認定有誤的辯護,因為這部分錢,我並沒有非法佔有的犯罪故意。
如果貪汙罪名成立,我的刑期起刑十年,但如果將這部分錢合併到挪用裡,那我的刑期將在父親所預估和希望的五年以下,也就與前世的刑期一致。
十年與五年是量刑上的不同,代表的是我的青春和自由,不是簡單的數字加減。將檢察院對我貪汙的指控變為挪用,這將是鄭律師的辯護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