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顆小藥丸下進去後事態再也無法挽回。
陳樂酩不記得自己是怎麼熬過那三天的,這部分的記憶模糊又昏暗,除了疼還是疼,他無數次精疲力盡暈過去,又在痛苦中醒來。
身體痛苦,但靈魂無比歡愉。
他曾一度不解戀愛中的男男女女為什麼這麼執著於高潮,明明那種被拋到高空又猛然下墜的感覺恐怖到讓他渾身戰慄。
但當他僅有的幾分鐘清醒時間,看到哥哥在自己身上露出那麼迷人的饜足表情時,他甚至想一輩子都不放哥哥出去。
就這樣永遠永遠永遠在一起,流汗、交融、擁抱、哭泣。
但又怎麼可能如他的願。
做了壞事就總有東窗事發的那一天。
汪陽闖進來把哥哥救走了,準確來說是把他救走了。
三天三夜,地上用髒的小雨傘有二十多個,這還不算沒戴的。
他在醫院昏迷了一禮拜,醒來時哥哥握著他的手,一臉罪該萬死的表情。
爺爺說的對,哥哥什麼時候都沒真的怪過他。
明明是他不知死活地下藥,哥哥卻把責任全攬到自己身上。
看著自己捧在手心裡精心呵護的孩子被自己折磨成這副模樣,他還有什麼不能妥協的?
只不過陳樂酩那時候不明白,還以為是兩情相悅。
他說想談戀愛。
哥哥說好。
他說想結婚。
哥哥也說好。
於是他們像世界上所有正常的情侶那樣擁有了長達三個月的甜蜜戀愛,並約定在春天訂婚。
但這次春天依舊沒有到來。
訂婚典禮的所有事宜都被哥哥一手包攬了過去,陳樂酩只負責在太平公館種上自己喜歡的花。
那份體檢報告就藏在他剛買回來的花種裡。
不知道被誰放進來的,他也不想再知道。
那天發生的所有事,他和哥哥的決裂和對峙,直到現在陳樂酩都沒有勇氣再回憶。
夢境在此刻變成了靜音的。
他看到自己變成個流淚滿面又猙獰可怖的怪物,歇斯底裡地和哥哥爭辯,掀翻的茶杯濺在手上劃出很多口子,而哥哥卻像置身事外般冷漠又疲憊地坐在那裡,良久,說了一句話。
陳樂酩聽不到它,但心髒還殘損著那時的痛。
痛到想吐,痛不欲生。
痛到他覺得自己被淩遲處死、被抽筋挖骨拔光指甲也不會有這麼痛。
風鈴草的種子還沒入土就枯萎了。
陳樂酩一個人開著貓咪號去了很多地方。
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他都在想,沒有哥哥的日子該怎麼過。
最後發現沒有答案。
他記得很清楚,那天是12月的第一個週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