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邊留下的幾個小屁孩就這麼看著水裡的兩人慢慢被淹沒唇鼻。
幾個人都急得要哭了,喊聲裡也有了哽咽。
程朝昀意識消失的前一秒,聽見岸邊的哽咽聲終於揚起了語調:“警察叔叔!這裡,在這裡!”
等再次醒來,他已經躺在了床上。
桌邊放著一些特産,行李被餘開眉收拾好。
看見人醒來,餘開眉摸了摸他的額頭,決定當天開車帶他回瀾青,去醫院排隊做個檢查。
檢查自然沒什麼問題。
只是回到瀾青後的第三天,餘開眉拿了封信過來,說是他救下的小姑娘寫了封感謝信。
程朝昀沒覺自己該受下這封感謝信,他沒救成功人,反而是被別人所救,甚至隨身攜帶的手機由於泡水而壞掉。
餘開眉在回來後還教育了他:“無法辦到的事不要輕易去做。”
這樣的事情,他其實不太想提及。
尤其是餘開眉還讓他讀信後寫個回信。
程朝昀不想寫,他不知道說什麼。
不用謝?他沒什麼好謝的,說不出這句話。
收到你的信很高興?他也不大高興,這件事他並不想再提。
後來餘開眉為表禮貌,寫了信的開頭,讓程朝昀加一點自己的話,且規定了字數要求。
程朝昀對這一項突然增加的暑假作業很無奈,但母親很堅決。
“對方既然給你誠意滿滿地寫了信,你就應該回一封信。”
餘開眉說,“程朝昀,這是一種禮貌。”
然後他寫下信:“……或許我在動筆的時候,你也正拿著筆在寫字?”隱晦表達自己的不情願。
他甚至覺得對方大概和他一樣,是被父母所逼才給一個並沒有救自己的人寫感謝信。
由於字數不夠,他剪下了自己刊登在報紙上的作文,表面是給她分享自己寫的故事,實際是為了符合餘開眉規定的字數。
後來信件有沒有後續,程朝昀並不清楚,至少他沒再收到過信。
歲月青蔥而過,這件有些丟臉的事也很快被他忘記。
直到高二那年,名叫“阮笑笑”的同學轉到他們班,那段記憶短暫地浮現了一秒。
那時候他試探過阮笑笑,“你的名字有些耳熟。”
阮笑笑只是怔愣了會兒,抿唇沒說話。
偶爾提及某個話題,他不動聲色地問:“有人以前落過水?”
他瞥見阮笑笑搖頭。
於是這件事就這樣被繼續塵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