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懷生揉了揉自己的胃部,有些難過地想道:“如果穿越還分三六九等,自己這應該屬於最下等了吧?”
他強迫自己往肚子裡灌了些水,勉強混個水飽,然後坐回到桌前,這才有心情思考自己到底發生了什麼。
首先,自己這是穿越了,肯定沒錯。
不可能是整蠱之類,或是在做夢!
他試圖回憶起自己穿越之前究竟在做什麼。
但不斷浮現出的“爹孃死的好慘”“我好難過”“特蕾莎居然拋棄了我”之類的負面情緒,使他很難定下神來思考。
“閉嘴!”
“你這個除了終日酗酒,渾渾噩噩,什麼都做不了的廢物!”
腦海中居然瞬間清明瞭。
張懷生重新整理思緒:
我穿越之前,應該是剛剛搞完公司團建,開車回家的路上,後來好像是發生了車禍...我應該是沒喝酒,像我這麼謹慎的人是不會做出酒駕這種事的。
只是細節已經記不清了。
算了,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自己穿越到了一個身份是“通緝要犯”,漂泊在異國他鄉,並且馬上就要餓死的人。
前者使自己絕於留學生群體,後者使自己絕於外邦群體。
所幸自己英語學得不錯,總不至於淪落到連語言都不通的地步,彼時的大英可不是後世的大滬。
他翻遍自己所有的口袋。
最終沮喪的發現,自己兜裡只有十二枚印著手持三叉戟的喬治五世國王影象的一便士銅幣,加起來正好有一先令,相當於二十分之一磅。
記憶裡,這點錢只能買半袋麵粉,或是在“麥錢特成衣鋪”買一件襯衫。
聽起來似乎還能維持幾天,但問題在於,他租的這座公寓,位於愛丁堡大學附近,每週租金就要六先令!
他打量著自己的衣櫥,從中取出了一件雙排扣無尾禮服,禮服的胸口還彆著一枚黑琺琅底金質胸針作為裝飾。
這是原身當初為了參加校園舞會,特意找一個禮服大師訂製的,那個叫特蕾莎的蘇格蘭姑娘,就是因為這才被他吸引,成為他的女朋友的。
似乎是真跟那位異國女子產生了一些感情,哪怕最窘迫的時候,原身都沒捨得賣。
“這種二手的衣服,只能賣給那些剛剛躋身中產階級,囊中羞澀的人,真正體面的富人是不可能購買一件二手禮服的。”
只可惜,這件禮服前身買的時候,足足花了一英鎊,可若是賣,不算那枚胸針的話,最多隻能賣兩三個先令。
這就是這個年代的奢侈品,根本就不保值。
窗外突然嘈雜起來。
凌亂的腳步像是發生了暴動,有人大聲吶喊著什麼,緊跟著又有無數人一同振臂高呼,聲浪排空。
用的是某種熟悉但又聽不懂的語言。
他貼在窗邊,拉開了窗簾一角,看向伯明翰大道。
那是一支非常龐大的隊伍,他們高高揮舞著手臂,在前方一個穿著花呢夾克和方格裙的領袖的帶領下,從伯明翰大道上走過,看樣子,應該是要去往維多利亞大街。
“這是在...遊行?”
這可是個稀罕景,無論是前世還是今生,都是第一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