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淵扶住她,揮開守門人的手,看似輕易,但那人卻無力反抗。
“我要見知縣,請你通報!”綏安說。
守門人打量著明淵,聽到這話直接臭了臉,他轉向綏安:“你誰?知縣大人是你想見就見的?滾滾滾,看你是小孩,我這次放過你,再鬧事就直接捆起來!”
綏安退步,想了想,自己這樣確實有點不合理,一般人哪有這樣輕易能見到知縣?但就要這樣打退堂鼓?
不!
綏安轉身向一旁,拿起……艱難的拿起鼓槌。
明淵接過,大力擊打,“咚!”“咚!”九聲登聞鼓響,引來一眾百姓圍觀。
門人跑出來發“喊冤票”,驚訝道:“怎麼還是你們?讓你們走你們不走,這下想走也走不了了!”
綏安拿過票據,抬步進縣衙,冷哼一聲:“誰說要走?”
衙役拿著棍棒魚貫而入,敲擊地面喊著“升堂”,不久,堂上來了個青衣黃鸝紋繡衫的人坐下,朝冠僅一梁。
“何人擊鼓?”
“是我。”綏安沉聲。
“既然上堂,為何不拜?你可知擊鼓鳴冤,要先打五十大板?”
“我知道。”綏安答。
有衙役搬來刑凳和竹製大板,要拉著綏安上去,被明淵制止。
綏安瞥了一眼他們,冷聲道:“你不是知縣。我國律法規定,擊鼓案件當升為州縣正堂審理事項,既如此,要行笞杖刑,也應當排在我見到知縣後。”
“知縣忙於他事,你有冤情稟於本官也是一樣。見你年紀尚小,免你笞杖刑,你因何事擊鼓?”
縣丞皺眉,揮手讓拿刑具的幾個衙役退下。他直覺這小孩不簡單,也沒糾結兩人跪不跪,只想趕緊結束這案情審理。
“城東受災,百姓流離失所,正是需要官府之時,朝廷頒下賑災糧銀,要求施粥‘立筷不倒’、‘麥二菽一’,而那施粥棚發的不僅用糠秕碎米做材料,甚至明目張膽發無米清粥,這是其一……”
綏安話還沒說完,縣丞一拍驚堂木,高聲打斷:“官家的事官家自有分配的道理,你一小孩懂什麼?來人,亂敲登聞鼓,把他們倆給本官轟出去!”
衙役上前,明淵直接飛踹,一堂的木棍武打選手圍攻竟打不過那一個少年。
“縣丞,讓他們住手!否則我砸了這衙門!”綏安怒道。
“你大膽!違抗官令,是想造反不成?”話是這麼說,縣丞也是真的讓衙役退下。
堂上就留了縣城和綏安、明淵三人,他走下來,滿臉怒容:“你這小孩!何故非要見知縣?這糧財之事不是你這種小孩能解決的,本官不追究你的過錯,趕緊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