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存在犯罪事實!
對此,高鵬飛沒有提出質疑。
侵佔罪是鐵定存在的,他自然不會在這個上面白費口舌。
重點是減刑,以及幫高靜雅脫罪!
接下來才是重點。
“辯護人申請證人出庭。”
“同意。”
很快,證人在法警的帶領下走入審判庭,居然是楊冉!
她簽署了保證書之後,高鵬飛率先開始提問。
楊冉做出回答。
“……那天晚上,我爸媽吵得很兇,我媽一直在勸我爸,說我們搬出去住,把房子還給人家,可我爸不同意,後來差點打起來……”
她的證言,主要就是為了證明,在侵佔房產這件事情上,主要是楊俊平的主意,高靜雅是反對的,只是沒能勸成功。
“法官閣下,我問完了。”
高鵬飛話音剛落,羅大狀便開口道:“反對!證人系被告之女,身份特殊,我認為她的證言不足以採信。”
還未等高鵬飛說什麼,羅大狀緊接著便說道:“原告方申請證人出庭。”
鄭超平同意了。
接著,楊冉退庭,新的證人出庭。
這次出庭的,是長風街派出所的周錚。
根據他的證言,不管是首次出警,還是後續的訊問,都可以看得出來,高靜雅在這個事件當中佔據了很重要的地位。
甚至於,更像是主導者!
除此之外,周錚還說明了另一個很重要的情況。
那就是在對高靜雅進行訊問的過程中,後者表現出來的態度,完全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樣子。
而且也能看得出來,對於霸佔別人房子不歸還這件事,她從心裡覺得自己沒做錯,相反,還理直氣壯。
這個證言,跟楊冉所說,完全相反。
“根據周錚警官的證言,加上此前所展示的影片,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
羅大狀進行了總結。
“二號被告人高靜雅,對於霸佔房子這件事,並沒有半點抗拒、拒絕或者不滿的情緒,甚至我有理由相信,她是佔據主導地位的。”
高鵬飛的臉色變得有些難看。
雙方都有證人。
但被告方證人跟被告是直系親屬關係,而原告方證人是派出所民警。
在雙方證言相互衝突的情況下,合議庭更傾向於相信誰的證言,並不難猜測。
局勢已經對他們這邊不妙了。
不過高鵬飛不會這麼輕易放棄,他還是盡全力為兩個當事人辯護。
只可惜,有鬥志是一回事,但能不能絕地逢生,反敗為勝,是另一回事。
面對羅大狀的猛烈進攻,高鵬飛心態逐漸崩了,應對起來也愈發慌亂,毫無章法。
羅大狀的恐怖,只有真正跟他交手,才能體會。
敗了。
敗得一塌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