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當中,姜白和孟波沒有任何錯。
他們只是見義勇為。
而且還是兩次。
第一次,抓小偷!
第二次,救溺水者!
真要論起來,曹丹彤母女倆非但沒有任何理由責怪他們,反而應該感謝,感恩,感激。
因為姜白冒著生命危險營救韓明,因為孟波及時撥打急救電話。
雖然結果並不理想,但這並不能抹去兩人曾經為了營救韓明而做出的努力。
但……
作為家屬,她們卻一紙訴狀把兩人告上法庭。
這豈不是現實版的農夫與蛇?
“你什麼意思!?”
“難道你還想讓我們對那兩個殺人犯感恩戴德嗎?”
曹丹彤拍桉而起,惡狠狠地瞪著羅大狀,大聲質問。
羅大狀很認真的點頭道:“如果你是一個是非分明,並且有感恩之心的人,那麼你確實應該感謝兩名被告人。”
“他們確確實實為了營救你那溺水的兒子做出了努力,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的。”
“你他媽放屁!”
“我兒子都死了!你居然讓我感謝殺人犯!”
“你還是個人嗎你!”
曹丹彤咆孝一聲,張牙舞爪的就要衝向羅大狀。
好在身後法警早就在留意她。
第一時間便將其制止了。
“鼕鼕冬!”
陳忠漢敲響法槌,語氣眼裡的警告道:“原告請注意自己的情緒,注意法庭秩序,如果你再亂來,我有權將你驅逐出去!”
“他完全是顛倒黑白,還讓我們給殺人犯道謝,這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曹丹彤氣得渾身顫抖,臉色通紅。
陳忠漢沉聲道:“現在是法庭辯論環節,理論上來說,誰都可以說話。”
“你如果不認同對方的言論,可以進行反駁,但要注意你的發言方式。”
審判庭不是菜市場。
庭審不是街頭吵架。
不是誰嗓門兒高誰就佔理。
見曹丹彤不再發癲之後,陳忠漢看向羅大狀:“辯護人,你還有要說的嗎?”
“有。”
羅大狀點點頭,繼續開口:“認定因果關係不等於認定刑事責任。”
“行為人是否負刑事責任不僅取決於客觀事實,還要取決於行為人對行為和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