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你媽的狗屁!看場電影,也就屁大個功夫;上趟公園,就象在家門口逍遙散步,吃喝玩樂上街下館子,又不要你掏半個子兒!你為什麼就不能陪夢都和郝敏出去玩玩呢?你晚上也要訓練嗎?星期天也要跳水嗎?放著金飯碗不抱,一天到晚抱著個泥疙瘩不換。我怎麼會養你這種兩條腿的畜牲?!”
還有許多許多更難聽的話呢!
雖然,父親的醜話我從小就聽多了,但現在讓我學給你聽,我都難以啟齒呀!
父親的所作所為,我是從心底裡厭惡的。
多少回了,我真想痛痛快快、放開嗓子跟他大吵一頓!
可是你知道的,我的天性太懦弱、太善良、太缺乏勇氣了。
我的父親從十六歲就下鄉插隊;工作後又不得志,因超生了我這個女兒,使他在人生的坎坷道路上,性格被扭曲了,世界觀也被扭曲了。
在他的腦海中,已強烈地形成了他們那代人中的某種人生哲學。
在他內心深處,有一種無比強烈的出人頭地的慾望和追求,有一種意外地得到天賜良機,或者巴結上某個大官,一夜之間改變自己命運的渴望!
他總在夢想,有朝一日,能夠昂首挺胸,趾高氣揚,在眾人面前抖擻精神,大擺闊氣。
這是一種什麼心態?
我不知道,也說不清楚。
但我鄙視它、憎惡它!
然而,想想父親這麼多年的壓抑,特別是精神上的苦悶、頹喪和失落,以及經濟上的拮据和貧寒,我又覺得他其實十分可憐!
每次在外頭遇上了不順心的事,他就要回家來排洩,來發火!
最後倒黴的,總是媽媽和我們兩個女兒。
幾十年了,媽媽已成了牛皮鼓,隨他敲隨他打;
女兒也成了出氣筒,由他推、任他罵。
在這個家中,我們是又怕他,又恨他,又可憐他呀!
當然,最最可憐的,還是我的可憐的媽媽。
她沒文化,沒職業,沒收入,在家裡只能逆來順受。
如果是我和姐姐惹惱了父親,他每次對我們姐妹臭罵之後,還要對我媽發作一番,有時甚至會拳腳相加,在她身上增加幾塊青紫!
所以,為了讓我可憐的老媽少受欺凌,我們姐妹倆只能儘量約束自己,儘量不得罪父親。
這次,父親陪我去省體委報到,在去省城的路上,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列車上買了兩瓶“茅臺”酒。那種“茅臺”酒,每瓶都要一千多塊啊!
他還硬拽著我陪他去一個當官的人家,去市政府辦公廳郝主任的家裡。
郝主任的老伴留我們吃飯了。
郝主任的兒子郝敏和王副市長的兒子王夢都也在。
平心而論,他們是屬於那種有素養、有風度、有幽默感的文化人。
當我們到郝家時,他們對我們是那麼的客氣,那麼的熱情,那麼的彬彬有禮,落落大方。
就憑我們父女倆,憑什麼獲得他們那種高規格的優待?
僅憑我是跳水冠軍嗎?
或者說,他們是跳水運動的愛好者嗎?
不,完全不是呀!
他們之所以對我們父女那般熱情、那般友好,目的很明確,就是我最擔心的那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