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便衣警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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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憲洲的父親元義剛以前是個軍人,不過那時候元憲洲還沒出生。

後來,元義剛在一次參與地方搶險救災時受傷了,被轉業安置到地方。

來到大興紡織廠保衛科工作。

先是當副科長,兩三年以後就當上了科長。

八十年代初,在大廠從事保衛工作,是一件很風光的事。

因為那個時候警力有限,大廠周邊的治安問題,統統歸保衛科負責。

保衛科長甚至可以攜帶槍支,比普通警察還要威風。

因為曾經協助警方抓捕過幾名罪犯,元義剛在大工街一直赫赫有名,許多男孩子都把他奉為偶像。

元憲洲上一世的時候,初升高考試前夕,元義剛因為抓捕一名持槍逃犯,被子彈打中,造成高位截癱。

就如同多米諾骨牌一樣,一系列不幸事件從此展開。一直到六年之後,元憲洲弄斷了一條腿,肖蝶送掉了性命。

既然未蔔先知,元憲洲相信自己能改變這一切。

重生回來的第一天晚上,元憲洲意外碰到肖蝶,讓他感覺到時間線可能會發生偏差,按照前後事件的推理,元義剛應該不是明天就是後天會碰到那個持槍逃犯。

第二天,元憲洲藉口複習功課,留在家裡。

元義剛出去上班時,元憲洲還叮囑他:“爸!今天出門巡邏時,別忘了帶槍啊!”

在上一世的那一天,元義剛如果戴著槍的話,就不會被逃犯打成殘疾人。

但以元義剛的脾氣,他不可能把兒子的叮嚀放在心上。

所以,元憲洲在家裡待了會兒也趕緊出門了。

他知道那起槍擊事件發生的每個細節,他可以根據細節做出自己的判斷。

比如,上午十點的時候,元義剛會在大工街西頭抓到一個扒手,正往東頭押送時,又碰到大老黑,大老黑接過扒手,然後塞給元義剛一張通緝令,那張通緝令上畫的就是那名持槍逃犯……

大老黑是大工街的一名警察,但他並沒有元義剛那麼威風。他長著五短身材,黑不溜秋,總喜歡穿蓋著屁股的大衣服,也總喜歡騎著一輛二八加重的腳踏車。連他的老婆都比他高出大半個腦袋。

那名逃犯的模樣,元憲洲三十多年後依然記得清清楚楚。

那家夥有四十來歲,面板黝黑,五官粗獷,留著板兒村。

最神奇的是,他和元義剛一樣,太陽xue上都有一塊兒傷疤。

元義剛的傷疤在左邊,他的傷疤在右邊。

當然元義剛的傷疤是抗險救災造成的,他的傷疤是在前線打仗留下的。

元義剛有過目不忘的本領,隨便看一眼就把通緝令送給一個好奇張望的小商販了。

但令他沒想到的是,他很快就碰到那個逃犯了。

那時他並沒有帶槍,而逃犯戴著槍,而且還是個神槍手。

盡管如此,元義剛還是勇敢地撲了上去,生擒了罪犯,但也被打成殘廢。

從上午9點到11點,元憲洲都徜徉在大工街西邊,但那幾個觸發大事件的一系列小事件,一件也沒有發生,元憲洲終於長出了一口氣。

但很快他便心情沉重了。

因為這樣一來,槍擊事件多半會在明天發生了。

明天是星期天,是正常班職工的休息日,更是大工街趕集的日子。

那時只有小禮拜,沒有大禮拜。

很多人物、很多事件都會在星期天集中出現。

當年,有一首在罪犯中流行的歌曲叫“大獄歌”,其中詳細描述了一個在星期天也不忘勤奮工作的夥計:星期天的早晨我多麼快活,帶著月票上了汽車,二拇手指我一哆嗦,現金就是兩百多……

多年以後,一個因為跳舞被判刑的男明星,卻讓這首難登大雅之堂的歌曲紅遍了大江南北。

回到家裡,元憲洲有心想複習複習功課,腦子裡卻一片紛亂,一會兒想起父親的事,一會兒想起邊薇薇的事,一會兒又想起肖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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