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編十戶為一“鄰”。
什麼是鄰?
鄰字的甲骨文母字是“粦”,字形是一個“大”字,在一橫上下加四個點。
意思是以一個大人為中心,幾個家庭聚合在一起的小村落。
大人也就是德高望重者,或是大家信服的人。
古早的時候,沒有國家行政管理,幾個家庭居住在一起,必然會有些糾紛或是矛盾。
沒有官員,沒有法律,怎麼處理?
這個大人,便負責處理和協調這些糾紛和矛盾,義務的。
“粦”的另一個意思是磷火,也就是鬼火。
古早的時候,沒有專門的墓地,人死了,是葬在屋前屋後的,晚上看去,鬼火點點,就知道了那裡是一個村落。
因此,“粦”,鬼火,村落,三者是一個意思,也就是鄰。
十戶家庭,葉青選取其中一名戶主為負責人和管理者,稱為鄰長。
這個鄰長,自然是不會讓十戶家庭去自發選拔的。
葉青直接指派。
這個時代沒有講民主的條件,要講效率。
按每戶平均5口人算的話,一鄰,差不多50人。
在編組鄰的時候,這十戶家庭,分別從各個部落抽調。
抽調原則,儘量使這十戶家庭不存在來自同一個部落的兩戶家庭。
這樣做的目的很簡單,創造更多的交流機會,加速融合。
編組好鄰之後,編十鄰為一里,選取一名鄰長為里長。
“裡”,甲骨文字形,一個田,一個土,田是田地,土是土牆,代指房屋。
意思是,田園,居住、耕種、生活的地方。
“裡”作為居住的地方,與外部相對,也有“內部”的意思。
那麼,一里的人口數量,大概在500人左右。
現在總的人口2300來人,扣除掉制磚場和煤礦、銅礦處的人口,還有2000來人。
2000來人,便分成了40個鄰,4個裡。
這樣編組之後,每個人便有了三重身份。
一是他們仍然是某一個部落的族人。
這個身份,葉青沒有去強制去除,現在還不是時候,條件不成熟。
解散各自氏族部落的話,會出大問題的。
只能依然保留,然後透過各種不同的方式,不斷地挖牆腳,不斷地淡化氏族的影響。
二是,原先的生產組身份依然保留。
在農閒的時候,伐木,採石,木工,砌匠等等,依然是他們要從事的工作。
三個就是這個新的鄰里身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