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不死你?
李承志暗暗嗤笑一聲,伸手入懷,掏出一塊銅錠,遞給了胡保宗。
朝著胡保宗的,正好是含金的底部,他頓時驚訝道:“彩金?”
唐以前,如果只說“金”,指的便是銅。
史記中漢武帝動不動就“賞臣金數萬斤”,說的就是銅。
至於金,只要提到,必然稱為“黃金”。
這玩意更貴:黃金珠一兩,可換絹十匹!
價格等同於銅的一百六十倍。
所以很少有人把黃金混入銅中的。
偶爾也有世家的貴婦嫡女喜歡這種金中帶粉的顏色,會特地煉一些,打幾支金釵首飾,但那一支才能耗幾兩?
這一塊怎麼也有十斤重,用指甲用力一掐都能掐出個印來,說明是純銅摻金無異,頂他兩年的俸祿都綽綽有餘。
出手這麼大方?
胡保宗狐疑的看著李承志:“你想讓我幹什麼?”
以為自己在賄賂他?
“做什麼春秋大夢呢?”李承志嗤笑一聲,一把奪過銅錠,然後悵然一嘆,臉上恰如其縫的露出幾絲愁容。
“我算來算去,糧還是不夠!”
“該!”胡保宗斬釘截鐵的吐了一個字。
原本應該是夠的。
光是宋家的存糧就有上萬石,再加李家的,以及從民戶手中徵收上來的,至少也該在一萬五千石以上,如果嚴格把控,每日減半或是隻供三成,吃到立秋也不是不可能。
但李承志非要搞什麼以工代賑?
這能成軍和能出工男丁至少佔到六成,每日還要高強度的訓練和勞作,食量何止大了一倍。
就這些糧,別說立秋,李承志能堅持到立夏就不錯了。
到了那時,如果亂事還未平定,他又該怎麼辦?
“所以呢?”胡保宗指了指桌子上的銅錠,譏聲笑道,“你想拿這彩金去買糧?但這一塊才能買幾斤?”
“不止這麼多?”
李承志伸出手掌,想了想,只比劃了四根手指,“有四千斤!”
胡保宗眼睛一突:“全是如這一種的彩金?”
李承志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