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第4/4頁)

知道真相後,他就得竭盡全力來複仇。

“他一出手就誤傷他人”,朋友和戀人均因此而死。

或許有的人心機重謀算精,不怕承擔復仇。

但不能推論說,只要有應該復仇的責任,誰都能學起來,成為復仇專家。

如果母親死了,父親養大孩子,父親多半會告訴孩子一切,讓他悲壯地籌備復仇。

但父親死了,母親多半想息事寧人,只要孩子健康長大就好。

男人活動範圍大,可以看到野心或理想如何實現。

而女人基本上摸不清門路,也找不到盟友(如此危險的事),她能養活自己和孩子,就算是了不起的成就。

某電視劇裡,男主被豪門家主養大,其實廚娘即他的生母,而家主則是他的仇人。

有人勸廚娘亮明生母身份,讓他進行復仇。

廚娘想的卻是多年來家主對孩子視如親生,自己可以繼續捱窮,也不想忘恩負義。

不究過往,家主現在對孩子好,孩子可以有好的前途。

這分明是一件好事。

再舉例韓劇中常見的情節就是,某男害男主家破產,但見到家裡剩下的幾個孤兒可愛,就領回去養。

請問觀眾們,你們是希望孤兒們因為衣食不足而病餓死,還是在仇人家當少爺長大?

國家大義也好,家仇也好,難道比孩子們的奄奄一息更緊要?

即使他長大了,他也未必要揹負復仇之類的沉重命運。

如果他已經跟新的家人成為真正的家人,要他復仇,無疑是殘忍的事。

即使孩子們不需要復仇,當初作惡的人需要有某種程度的悔恨贖罪。

但不能倒過來說,如果你的仇人不懺悔,你就得殺了他。

你可以恨他,但未必要殺了他。你可以透過宗教來和解,或是透過心理醫生來紓解。

如果你不想採取什麼行動,亦可以什麼都不做。

不需要為了世人眼光、世人標準,就勉強自己拿起刀。你可以選擇與仇人共存。

例如印尼某年青人,父輩死於印尼屠華行動。

他採訪很多人,包括他的仇人,留下一份翔實的記錄,為世人保留了一份珍貴檔案。

這比他拿起槍復仇更可貴。透過對歷史的研究和借鑑,這份資料或有助於讓這類事件不再發生。

那些鄶子手之所以肯接受採訪,因為他的眼神、表情、言行沒攻擊性,沒有銳度,只是清澈而平和。

如果氣勢洶洶地打上門去,即使帶著總統的命令,也未必能得到真相的拼圖。

為了20年30年前的恩怨,要葬送年輕人的前途,也說不過去。

法律是不贊成復仇奪人命的。

否則人人自以為有一份仇恨要處理,國計民生之類都無法進行了。

所以會對包女過於苛求。

即使世人再苛求,母親仍是母親。

她別無他法。

她不是按照“居里夫人培養法”培養出來的。

要恨就恨金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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