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第2/3頁)

林詩音識破了他的真面目,卻又離不開他。

愛別離。

李尋歡佯裝放蕩疏浪,逼著林詩音另投懷抱,隨後就是十年的別離。

重逢後的李尋歡對她有兩種面孔,一種友善親切,彷彿古井不波,總是保持著適當距離;一種是尖銳的譏刺,繼續扮演無行浪子的角色。林詩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卻又見不得他。

求不得。

最愛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這樣的一個兩難選擇,對於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問題。

遺憾的是李尋歡骨子裡是名士,而不是浪子。

他是科舉考試的勝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

他遵守世俗的規矩和準則,由此喪失了與林詩音複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強有力地控制著他的感情,只有透過酒精和雕刻才能發洩一二。

拒絕愛情成全了李尋歡。

他成為墮落於紅塵中的王子,他的飛刀技藝從未衰退,因為他一定要維護他的秘密與他的驕傲。

李尋歡絕不熱愛漂泊無依的生活,不喜歡逢迎酬酢,在日復一日的孤獨裡,依靠與生俱來的優越感,他的內心淬練得愈加強大。

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這個落拓滄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銳識洞穿了他的內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對手。

就像一句話,“有時候我也會想,在我那一陣終日忙著去灌溉野生的薔薇時,是不是也曾有幽蘭為我枯萎。”

這就是浪子的秘密。

與他們一起廝混的,是豪爽、活潑、出身市井、不讓鬚眉的風四娘和孫小紅,但他們內心裡嚮往的,卻是文靜、高貴、書卷氣濃的沈璧君和林詩音。

最後的“蛇足”,作者很慷慨地給了李尋歡和孫小紅一個美好的結局,林詩音也哀哀地對孫小紅說:“你比我更適合他。”

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頓,然後用力把你的嘴角掰開,希望你臉上能夠露出一絲類似笑容的東西。

當然了,對他的好意,我們很感激。

如果要推選武俠裡的蕩婦代表,林仙兒當仁不讓,捨我其誰。她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床上的路上。

作者對待愛情的態度消極無力。

他裡的男人往往是感情上的被動角色,如楚留香、陸小鳳之類的風流浪子,也大多有女孩子主動投懷送抱,他們只要視乎情況,加以選擇。

《多情》裡出現的就是兩種典型正規化:鄰家少女對中年男子的出擊(孫小紅對李尋歡),性感尤物對青澀少年的誘惑(林仙兒對阿飛)。

這種設計,當然有男權主義的影子在,但是究其根底,是不是也有作家本人自卑的靈魂作祟呢?

情慾對男人為人處事所產生的影響。

所以他把荷爾蒙的味道注入作品,直接邁過武俠的童真年代,一手提升了武俠的成熟維度。

對這類女人的恐懼,東西方竟然有不約而同的認識。

一戰後,美國硬漢派和好萊塢黑色電影充斥著蛇蠍心腸的金髮美女,男人若是拜倒在石榴裙下,等待他們的很可能就是絞架。

而中,國《水滸傳》式的江湖傳統邏輯更是為人熟悉:能夠視美女如糞土的,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漢。

初出茅廬的阿飛遇上了林仙兒,這是江湖賜予他最嚴厲的一次考驗。

他的困境正如浮士德所言:“有兩種精神居住在我的心胸,一個要沉溺在迷離的愛慾之中,另一個是猛烈地要離塵凡向崇高的靈的境界飛馳。”

不是沉淪苦海,就是慾火重生,其間沒有第二種選擇。

阿飛最終“忽然想通了”,他完成了不亞於李尋歡戰勝上官金虹一般的壯舉,完成了從武藝到精神的一次飛躍。

到了《邊城浪子》,已是千帆過盡的阿飛坐在小鋪裡慢慢吃麵,面對傅紅雪的快刀,內心完全平靜。

在欲場的決鬥裡,林仙兒一敗塗地。

她的失敗在之前已經埋下了種子,第一次,她想挑撥阿飛與李尋歡的關係:

在這一瞬間,林仙兒才知道自己錯了。

她本來一直以為自己已完全控制住了阿飛,現在才知道這想法錯得多麼厲害。

阿飛的確是愛她的,愛得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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