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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命案 (第1/3頁)

洛陽令,名叫沈佺期,年四十有三。

此人是上元二年,也就是公元675年進士及第,由協律郎累遷至考公員外郎。後因受賄入獄,但不久之後便出獄復職,成為武則天極為寵信之人,後遷為給事中。

此人在歷史上,可算得上是譭譽參半。

他與宋之問齊名,並稱‘沈宋’,近體詩格律謹嚴精密,是律師體制定型的代表人物。

後人曾有評價:沈宋之新聲,燕許大手筆,由此初唐之漸盛也。

沈宋就是沈佺期和宋之問,燕許大手筆則是蘇頲和張說。由此可見,在文壇之中,沈佺期絕對是一個宗師級的地位。但是,後人說起他的詩詞時會予以肯定,但談起他的為人,則大體上是以一種鄙薄的態度,對沈佺期的德行和人品極為不屑。

而事實上,沈佺期得寵三十年,基本上都是在皇帝身邊做應制詩,並未掌握過實權。

此次暫領洛陽令,也是因為張同休被貶,武則天一時間找不到合適人選,所以讓沈佺期暫代洛陽令的職務。一旦有合適的人選,沈佺期還是會回到武則天身邊。

楊守文知道沈佺期,也知道宋之問。

但對於這個人的瞭解並不是很多,就如同他知道賀知章,但僅限於賀知章的詩詞。

在洛陽縣衙裡,楊守文見到了這個在後世譭譽參半的文壇宗師。

四十三歲的沈佺期看上去很清瘦,穿著打扮也非常簡樸,如同一個鄰家大叔一般。

“青之,我昨日因為有事,未能參加總仙會,卻不想錯過了一段佳話。”

沈佺期見到楊守文,表現的很客氣,也很尊重。

這也正常,楊守文昨日在總仙會上可算是揚名立萬,大展神威。哪怕沈佺期這樣的人,在聽說了之後,也會為之敬佩。如果楊守文只是兩三首佳作,沈佺期未必會如此。可是八十一首……哪怕沈佺期是宗師,在楊守文面前也不會拿捏做派。

楊守文連忙躬身道:“縣尊客氣了,昨日小子不過是吃多了酒,發酒瘋罷了。”

沈佺期聞聽,卻哈哈大笑:“青之,若人人能發得你這種酒瘋,相信聖人會非常開心。”

“雲卿,到底什麼事,還派人把青之喚來?”

賀知章是個古道熱腸的人,特別是昨夜在楊守文家中吃了一罈清平調,更把楊守文視為知己。

楊守文被招來縣衙,賀知章也跟著過來。

有他在,就算是洛陽令想要對楊守文不利,也必須要考慮一二。

更不要說他雖然和沈佺期算不得好友,但也有些交情……

沈佺期聞聽,不禁露出了苦笑。

“我這縣令,不過是暫代而已。

本以為平平安安混到新任縣令就職,卻沒想到……青之,我問你,你家中可有一個叫做扎布蘇的僕從?”

“扎布蘇?”

楊守文愣了一下,覺得這名字有些耳熟。

“這個我卻有些模糊了,不過這名字倒是有些熟悉。”

“是吐蕃人。”

“哦,我想起來了!”

說到吐蕃人,楊守文立刻想起了這扎布蘇何方神聖。

這傢伙,不就是鄭靈芝給他送來的奴僕嗎?記得他水性很好,還幫著楊守文探查過宅中水池的水門。不過,楊守文對他了解不多。平日裡扎布蘇都是在前院做事,主要有烏尤和楊從義管理。他身為一家之主,哪有精力注意這個扎布蘇呢?

“如此說來,這扎布蘇是鄭校尉在集市上買來?”

“是!”

楊守文疑惑問道:“縣尊,扎布蘇到底惹了什麼禍事?”

“禍事?”

沈佺期聞聽,笑著搖搖頭,“他倒是沒有給我招惹禍事,但可能會給青之你引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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