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女巫說過,在伯爵的書房裡有一些書籍記載了祭臺的佈置方法。
沃姆曾經說過,書房裡所有的書全都長在他的腦子裡。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書房了,他是一座移動的圖書館,只要找到正確的開啟方式,就能查閱所有的書籍。
做生意要向赫爾墨斯獻祭,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就是正確開啟圖書館的方式。
在臥室裡擺上一張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鋪一塊乾淨的白布,擺上七根蠟燭,兩根蠟燭象徵帶著翅膀的帽子,一根蠟燭象徵著錢袋,四根蠟燭象徵著一雙帶翅膀的飛靴,七根蠟燭的整體造型要和赫爾墨斯的雙蛇杖一致,沃姆嫻熟的擺出了一個看似古樸實則複雜的祭臺。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塊熟牛肉,祭祀赫爾墨斯一定要用熟食,並且要將祭品焚化。
趁著沃姆祈禱的時候,曼達細緻的觀察著祭臺的佈局,每一根蠟燭的間距和角度都有著嚴格的要求,單靠視覺記憶肯定會有偏差。
燭油流在了桌布上,曼達眼睛一亮,這塊白布正是複製祭臺的法寶,得找個機會把它偷出來。
祭祀結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臺。第一位客人還等在大廳,他早就等的不耐煩了,可誘人的酒香讓他邁不動腳步。
曼達搬來了兩個空酒桶,上面鋪上一塊木板,這就是酒桌。
再搬來一個空酒桶,給客人當凳子。
他給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開價十五個銅幣。
“十五個銅幣?”這位牲口販子差點沒跳起來,“這足夠我在鎮上的夜夢酒館裡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麼?”曼達輕蔑一笑,“夜夢酒館,多麼好聽的名字,快去那裡喝酒吧。”
他準備收了杯子,雖說第一單生意很難得,可曼達不想自降身價,更不打算強留客人。
“等一下!”聞著那香味漸漸遠去,牲口販子實在捨不得,他咬咬牙,數出了十五個銅幣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來了,他一連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錢袋裡的銅幣,這才戀戀不捨的放下了酒杯。
破開一個銀幣?他實在捨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來。”舔幹了嘴唇邊的最後一滴酒,牲口販子一步一回頭走到了門口,曼達喊一聲道:“再喝一杯吧,我請!”
牲口販子一溜煙跑回了酒桌前,擦著口水看著曼達為他倒上了滿滿一大杯。
“你真是個慷慨的孩子!”牲口販子抿了一小口,仔細回味著徘徊在口鼻之間的酒香。
“你叫什麼名字?從哪來?”曼達問道。
“萊蒙鎮,抽紗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沒聽說過。”
“為什麼不去抽紗城做生意?那裡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紗城做不了生意,納爾斯侯爵正準備和蒙奇克侯爵開戰,牲口都被侯爵徵走了,一個子都不給,這幾匹馬是我拼了命帶出來的,只盼著能賣個好價錢,一家老小全靠著這點錢活命。”
納爾斯侯爵又要打仗了,這可是個重要的訊息,該盡釋前嫌還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決斷。
喝完了這杯酒,牲口販子滿懷期待的看著曼達,確定曼達沒有再請他喝一杯的打算,這才拿起髒兮兮的帽子和馬鞭走出了酒館。
曼達送到了門外,看到了拴在門前的五匹馬和兩個趕馬的奴隸。
“這些馬要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