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而忽略了體育鍛煉,所以他希望透過體育賽事的舉辦,激發百姓對體育的熱愛,加上中國房屋公司創造的良好體育鍛煉條件,沒道理不讓百姓愛上體育鍛煉。
而且體育鍛煉不僅可以強健體魄,同時也可以提升人的精氣神,讓人更加的自律、陽光,對人的性格塑造也是具備很重要的作用。
一個自律、陽光的人,對於生活都是比較熱愛的,對於某件事情投入的精力也是比較專注的,這對於百姓的知識學習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如果有研究相同問題的人,聚居在一起進行體育鍛煉,還有可能會迸發出創新的火花,給社會帶來更大的效益,做學問最忌諱的就是閉門造車。
剩下的5億元,用於支援全國大學生運動會,這項全國性運動會是在1982年開始的,目前已經舉辦了兩屆,效果非常的不錯。
全國大學生運動會也是4年舉辦一屆,所以加在一起,這筆錢也高達20億元,並不比他支援全運會來的低。
之所以同等對待,主要是未來大學生數量將會暴增,說是大學生運動會,其實和青年運動會沒有太大的區別,未來的規模並不比全運會來的小。
他的這筆資金的注入,主要是作為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的活動經費,不支援獎金的發放,這是有別於其他體育賽事的。
而且更多的經費投入也能夠進一步擴大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的影響力,特別是在全國大學生群體當中,這有助於推動體育鍛煉在大學生群體當中發展。
除了這些比較正規的體育賽事和活動之外,他覺得中國房屋公司作為未來最大的物業公司,可以適當的開展小區級別或者是街區級別的體育活動。
舉辦這種級別的體育活動,競技性較弱,但是卻有助於城市居民生活的融洽,前世很多城市居民鄰里之間相對冷漠。
多舉辦這樣的社群型活動,可以有助於社群成員之間溝通,算是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一部分,從這角度來說,他就覺得這麼做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經費的來源主要有三個部分,第一個是從剩餘物業費用當中拿出一部分,第二個就是當地政府給的經費,第三個就是拉商業贊助。
其實舉辦社群型運動會,並不需要花費多少錢,很多體育設施都是現成的,並不需要投資建設,也不需要為參與者提供住宿等費用,甚至連交通費都省了。
只需要在比賽期間提供必要的物資保障和服務保障,同時給獲勝人員提供必要的獎勵,總體花費並不大,很可能僅僅拉商業贊助就足可以滿足經費需求。
其實不僅僅只是社群體育運動會,他們作為全國最大的物業公司,可以組織很多社群活動,例如社群舞蹈活動,社群唱歌比賽等等。
這樣有利於豐富城市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居民的精神面貌,促進鄰里和諧,對於社群管理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想要引導全國百姓重視體育鍛煉,僅僅依靠幾個大型賽事是不可行的,因為這樣的賽事距離百姓實在是太遠了,很難感同身受。
只有舉辦社群型賽事,才和當地居民息息相關的,甚至都不用那麼的正規,賽事專案可以儘可能的增加,有利於更多人員參與進來。
也許這些社群賽事,能夠充分的調動社群居民的積極性,就算是沒有取得前幾名成績,在參與的過程中,也能夠獲得屬於自己的快樂。
其實這樣的社群型活動,也是非常有助於推動社群經濟的發展,因為可以讓更多的人走出家門,呼朋喚友,是非常有利於促進消費的。
這也是他認為光是拉社群內的商業企業贊助,經費就有可能足夠舉辦這樣的社群型活動,甚至還會有大量的經費剩餘。
趙一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林和霞,讓其單獨成立一家和霞體育發展基金,用於管理這筆龐大的費用,同時對贊助支援的體育活動進行監督。
這裡面商業賽事還好一些,畢竟這對於他們舉辦的賽事是非常有益的,商業賽事舉辦方對於經費使用監督肯定不會反對,畢竟反對就是自己的利益過不去。
但是像全運會和全國大學生運動會。由於是官方舉辦,作為一家體育發展基金來說,很可能沒有太多的話語權,畢竟一個是官,一個是民,天然就有地位優勢。
面對和霞體育發展基金的經費使用監督要求,可能會不同意,對此,趙一給出的辦法就是如果不同意就不給,上杆子送錢沒有這樣的道理。
而且在監督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嚴重的問題,那麼可以採取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他完全沒有必要慣著一些人。
他從來就沒有花錢買不自在的習慣,既然不接受監督,那就直接說拜拜,這種習慣可以說是貫穿他的整個投資行為以及公益行為當中。
花糊塗錢是他完全無法接受的,就算是他入股的那些國企,如果不接受他的財務和管理監管,他也是不會入股的,更何況是這樣的純花錢業務,更是不能夠放任不管。
之所以這麼做,而且還要做到極致,就是因為這些年裡面,我國一直處於高速發展,很多管理監管制度都沒有建立起來。
而以他為首的經濟體在國內的地位和比例都是極高的,他們的行為實質上影響著我國的商業文化氛圍,可以說他就是國內商業文化的根。
今後國內的商業文化是否健康,和他目前的行為有著密切的關係,現在不做好規範,未來出問題的機率和範圍就更大,因為從根上就出現了問題。
為了避免未來有這樣的情況出現,他要求旗下的企業不管是和誰合作,都必須要做到足夠的規範,所有資金往來都是需要處於絕對監管當中。
而不是投資可以,但是怎麼使用你就不用管了,這是不存在的,怎麼使用可能企業有較大的自主權,但是在資金監管上,卻是一點都不會打折扣。
一旦認為被投資的公司的行為嚴重的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就有權凍結資金的使用,或者是啟動備用方案來處理相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