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偌大的鋪,在兩個人的身下已經是天地搖晃,瘋狂時就像世界末日到了。
終於,一輪又一輪波濤洶湧過後,兩個人都是大汗淋漓。
該結束的,總歸要結束。兩個人又都去進行了一次沐浴。
程曉君長的尖嘴猴腮不說,才三十歲的人,腦門上已經沒有頭髮。個子雖然不小,胳膊和腿像瘦巴的柴杆,站在那,腰站不直,像個蝦樣。
就常識上來說,如果程曉君沒有程頌這個老子,就他長的這樣慘不忍睹,可能這一生就是打光棍的料。
可是,金蘭卻曾經喜歡上這個男人。
金蘭可是天生的美人坯子。她的面板又是這樣的細膩,潔白。
民間有句實話: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
當年的金蘭,對程曉君可是有所圖的。她看上程曉君,是因為程頌手上的權力。
那個時候,金蘭是車間裡的一個工人。她在偶然的一個情境之中,認識了程曉君。
透過程曉君,金蘭到了遠端公司的辦公樓上班,後來,為了兩個人能夠有多的機會接觸,金蘭當上了多種經營辦公室的主任。
那個時候,程曉君自主創業,也才是開始。
程頌呢,也是真心希望兒子能娶到金蘭這樣的女人做媳婦。
後來,程曉君把公司做大了,也就金蘭沒了多少興趣。因為,有錢了,他的身邊,不缺女人圍繞。
後來吧,金蘭發現,自己被這個男人拋棄,就死了嫁程序家的念頭。
如果,不是130萬元貨款的事,金蘭或許不會再見這個男人。
穿衣服時,金蘭再次說出來這裡的目的,“我不要那個股份了。”
“哈哈、哈哈。你嫌錢多燙手?行啊。真不要,我收回。你這個傻娘們。我是菩薩心腸,才給你股份。要是不給,你又能拿我怎樣?”
這是事實。金蘭承認。
她掃了程曉君一眼,默默地穿衣服。
“這次,想買些什麼?”程曉君想到慣例。
這像是有過合約,像是一個規矩,每回這樣的事做過之後,程曉君總是要顯出大方,送些什麼給金蘭。
金蘭也像從前那樣,直言:“我想買些衣服。”
“哈哈。就幾件衣服。要不要錢?”
“不要。”
“行。我們這就下樓。買好衣服,我們共進晚餐。”
“不了。買了衣服,我就趕回去。沒有請假,偷著跑出來的。”
程曉君開的車,保時捷賽車。去了購物廣場,上了五層的高檔商品購物區。
金蘭徑直走向男裝品牌區域。
程曉君愣了一下,以為這個女人是給他買衣服。
以前,金蘭在自己買衣服時,也會顧及著給程曉君選擇兩套衣服。反正,不用她花錢。她只是想體現一下,她是一個貌似賢惠的女人。
程曉君說:“我不缺這個,你自己買吧。”
在真心相戀的一段日子裡,程曉君喜歡金蘭幫他選購衣服。他相信金蘭的眼光。
現在,似乎沒有這個必要了。
沒理睬身邊這個男人說的話,金蘭向裡走去。
程曉君搖頭,在收銀臺前站住。
收銀臺前的女孩說:“先生,你夫人給你買衣服,你也不跟過去呀?”
程曉君“哈哈”一笑,走近這個女孩。
女孩說:“你夫人的面板好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