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十一歲那年,我娘終於生下了一個兒子。
而在這之前,我爹已經親手溺死了四個女嬰。
我這遲來的弟弟被爹孃寄予厚望,乃至覺得寒酸的家境配不上他們金貴的兒子,逼著我賣身為婢,進了定遠侯府。
我揹著一個小包裹離了家,裡面只有兩塊餅子和一套換洗的衣物。
高門大屋,庭院深深,一待就是十年。
我伺候的主子是侯府的四小姐,比我小六歲。四小姐雖是庶出,但她的生母徐氏有傾城之姿,深得侯爺喜愛。她也跟著沾了光,衣食用度都是最好的。
那時四小姐年幼,天真爛漫,單純到有些發傻。她很依賴我,一口一個「寶兒姐」喊著,常與我同吃同住,令其他丫鬟眼紅。
寶兒,是她給我取的名字。我原本的名字叫趙棗夭,音同早夭。我的生身父母一度認為我佔了他們生兒子的「份額」,殷切地盼著我趕緊夭折。
我在侯府不愁吃穿,還攢了一筆銀子。
順便一提,這些年,我一分錢都沒便宜我爹孃。
我爹來鬧過。但我買通了府裡的一位人高馬大的家丁大哥,讓他帶著棍子把我爹堵在了巷子裡,放了一通狠話。
我爹欺軟怕硬,被這熊一樣的家丁大哥嚇破了膽,自此再也沒找過我的麻煩,權當我死了。
在侯府的日子曾經很快樂,令我一度忽視了在這深宅大院中,最經不起考量的就是人心。
四小姐十五歲那年,侯爺給她定了一門親事,許下了梁尚書家的二公子。
四小姐好奇這位梁二公子的長相,派我打聽其行蹤許久,終於成功安排了一場「偶遇」。
梁二公子生得儀表堂堂,溫和儒雅。與四小姐相見恨晚,互訴衷腸後,送了她一支「桃花簪」。
那簪子不是什麼稀罕物,我在西巷的首飾鋪子裡瞧見過。
可少女懷春,無處話相思。四小姐把這「桃花簪」看得比命重,天天握著簪子對鏡偷笑。
結果沒多久,「桃花簪」不見了,四小姐認定是我偷的,賞了我三十大板。
我被當眾褪下褲子,趴在了長凳上。板子實打實地落下,像是用刀背拍打案板上的肉餡,發出一道道悶響。
小姐坐在屋內,側身對著我,陽光照不進屋內,她的雙手藏在桌下的陰影裡,抖得厲害。
我倆之間只隔著一道門檻,卻如隔天塹。
那天我沒認罪,也沒求饒,生捱了十幾板子後昏了過去。
四小姐到底沒忍心打死我,讓家丁們停了手,但此事終歸傳得不太好聽。
最後,侯府的長公子做主,把我逐出了府。四小姐給了我一百兩銀子,又補償般地消了我的奴籍,還了我自由身。
我算是因禍得福。帶著一身的傷和滿滿當當的銀子,來到了遂州的平安鎮,開了個茶肆。
一晃五年過去了,侯府中的種種,已成前塵往事。那些個笑過的、哭過的日子,也漸漸褪了色,恍若黃粱一夢。
然而一天夜裡,我剛關了店門,忽然聽得門外有人喚我的名字。
扒著門縫一看,白慘慘的月光下,一女子緊緊抱著包裹,渾身濕漉漉的,活像個水鬼。
她高了,瘦了,發髻飛散,衣衫上滿是泥點子,再無往昔的風光。
可我仍一眼認出,她就是我看著長大的侯府四小姐,衛寧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