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秋雨過後,隨著白露時分的逐漸臨近,天氣溫度也在逐漸的降低。
此時的王良縣內很熱鬧,恰好處於秋收結束播種未至時節。
街道上可以看到四處撒歡的小孩,在那裡吆喝的飯夫走卒們,以及正在以處處攤位觀看物品的人們。
“耍雜技了,耍雜技了,有錢的捧個錢場,沒錢的捧個人場”
“家裡窮苦,賣身葬夫……”
“秘製糖醬,可大可小,可粗可細,可軟可硬的糖葫蘆嘍。”
“娘,我要吃糖葫蘆。”
“乖,咱不吃”
“不嘛不嘛,我就要舔糖葫蘆。”
人流穿梭著的街道上,正向人們展示著人生百態。
有粗布麻衣的普通人們,也有身穿錦衣腰帶玉佩的公子小姐們,更有滿臉冷酷,經常走南闖北的江湖遊俠們。
這些江湖遊俠們有的就坐在路邊的小酒館內,喝著小酒,聽著小曲,有的只盯著路過的公子,小姐們,眼中的目光就像一隻只野狼,看到了一頭頭大肥羊一般,充滿了貪婪。
此時正是正午時分,茶館內早已坐了不少人。
啪!
隨著驚堂木一拍,說書人的故事徐徐展開。
“前幾日,我們王良縣內出現了一樁奇案,此案名曰“怪犬案”,在一鎮內,有一江湖遊俠牽一怪犬在空地獻藝。讓怪犬表演雜藝,藉此賺錢
為何稱其為怪犬,只因其前兩足如人手,後兩足如人足,耳鼻卻又和人極為相似,尾部雖有一尾,卻又細又短,說其像犬,倒不如說更像一個人。
這怪犬有一絕活,可以口吐人言,直立行走,還能唱小曲,還能做雜耍,你說怪不怪?
人們紛紛來看,只要有人賞錢,這隻怪犬便為人們唱上一曲或翻個跟頭,做個雜耍。
有人問這遊俠,這為何物?
遊俠神神秘秘的說道:“這可是個稀罕物件,他娘本是個世家小姐,其一夜做夢,夢到與一野狗相合,後誕下此子,世家之人,規矩極重,更何況生下這麼個怪玩意兒,為防有辱門風,故將其扔入山林,任野獸捕捉啃咬,天可憐見,俺夜間正好從那出山林路過,聽到有嬰兒啼哭,撥開樹叢間見到一渾身長滿了絨毛的嬰孩,俺這人心軟,不忍其受苦,便將其收養了起來。
這些年俺這些年走南闖北也沒個伴,故將其留下來做個伴。
但帶上這麼個怪玩意兒,俺也討不了生活,故帶其在此獻藝,希望可以討點生活。”
一旁眾人聞聽此言,紛紛開口稱讚這個遊俠是個義俠。
有善人在此圍觀,當即賞錢,這一人一犬連連做揖,表示感謝。
這時候,有一人從人群中走出,只見這人身高八尺,腰寬八尺,長的煞是嚇人。
不過這人雖然長的很是嚇人,但其卻是一個有本事的人。
想必是這人看這裡極為熱鬧,故上前來看發生了什麼事,不想就看到了之前那一幕。
那人見這遊俠尖嘴猴腮,滿臉奸相,不像一個好人。
再看那地上怪犬的模樣,頓時怒從心中起。
拎起拳頭便要上前錘那遊俠,周圍圍觀之人眾多,再加上之前遊俠所說之事,感動到了他們,故將這人攔了下來。
很快,事情越鬧越大,惹來了官府。
旋即,二人直接被官兵拉到了縣衙。
許是那日縣太爺心情好,故立即升堂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