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都有自己討厭懼怕的東西,有的人懼怕野獸,有的人害怕酷刑,還有的人畏懼死亡。
我這人倒是不怕虎豹,不怕炙熱的烙鐵,也無畏死亡,卻唯獨要對蛆畏懼三分。
蛆,蒼蠅幼蟲。
每當提起這個名字時,很多人便要覺得噁心,這也正是我畏懼其的原因。
白花花,臃腫肥胖的身體,或許還沾染著汙穢,一點點蠕動著爬行,就連進食也是一點點蠶食,絕不會像虎豹一樣大口噬血,但蛆也是會吃人的。
那小小的口器,一口口剝離人的血肉,你若是將其一掌拍死,便有人要跳出來斥責你欺凌弱小,你若是回過頭與他們理論:
“是它先咬我的!”
是人便會反譏:
“不過丁點血肉,何必小題大做?”
確實,被咬去的不過是細微不可見的丁點皮肉。
於是蛆便可以在眾人的注視下繼續將你蠶食。
等到你只剩下一副骨頭,卻怎麼也不見了那個斥責你的人,抬頭一看,原來他正忙著斥責另一個正在被蛆蠶食的人呢。
蛆不會像虎豹一樣用利爪將人撓傷,卻會用那噁心綿軟的身體在人身上摩挲,讓人作嘔,讓人汗毛炸起,卻依舊不能將其消滅,因為一直有一雙賊魅的眼睛躲在暗處盯著,等你揮掌的那一刻便要跳出來充作聖人。
如此一來,蛆要怎麼對付呢?打是打不得的。
只好敬而遠之。
可它是蛆,它的體型如此微小,它的蠕動如此緩慢,慢到若不是去刻意監視,都難以覺察到它的存在,直到它爬到臉上時才會猛然覺醒,不過那時已經晚了。
如果刻意監視它呢?那便要將精力與視線放在一隻蛆的身上,就算和愛人纏綿時也要留出一隻眼去盯著那隻在身邊胡亂蠕動,伺機靠近的蛆。
呵呵,想想也覺得可笑。
噁心。
不過事在人為,若要防蛆,總還是有辦法的,畢竟其蠕動很慢,哪怕多費些精力,總還是能躲開的。
可躲著躲著,它卻化作了蠅。
嗡嗡地噪鳴,終日在人耳邊徘徊。
這下是徹底逃不掉了,而且更加打不得,因為這次它甚至連你的身子都沒碰到……”
似乎是一個故事,又似乎是他的一些親身經歷的擬像化表現。
我看的有些迷糊,索性又讀了兩遍,卻是越讀越心寒,心中逐漸產生了一種怪異的感覺。
彷彿自己心中有一堆箱子,裡面藏著一些我從來不敢放出,不敢直視的東西,可這日記卻像一把鑰匙,輕輕捅開了其中一個小箱子,將其中藏著的東西放了出來,弄得我心情有些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