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如梭,一眨眼的功夫,徐行管理東區外城已經三個月了,而今天,剛剛好是月底,也就是收方便費的日子,自從徐行殺死了三個嘴巴犯賤的富翁之後,他在吳城的名號,可以說是越來越響亮了,同理,作為他的代言人,錢開,自然而然,也就能分到更多的方便費。
每個月底的早上,錢開一家一家的收取方便費,然後在中午之前,把北街工廠工人們的工資一一發放,這個支出,甚至還不到總數的十分之一。
“窮人就是好騙,稍微給一點甜頭,就忠心耿耿。”
這是錢開所認為的,但事實上,徐行的主要目的,並不是幫助平民改善生活,而是利用這個幌子,藉機壓制貴族們的發展。
早年間,晴晴的哥哥杜康管理吳城東區,用的方法就是三不管,人口進出不管,貨物進出不管,方便費也不管,整天除了喝酒,就是研究釀酒的技術,久而久之,管理權就被南街的那些富翁們給架空了,甚至就連杜康身邊的親信,也有好幾個是被收買的眼線。
雖然笑笑先生很早就發現了這個情況,但是出於各種各類的因素考慮,他並沒有直接插手這件事,而是用討論的方法和杜康喝了幾杯酒,可惜,杜康對於管理城區,完全沒有任何興趣,自認為沒有管理天賦,更沒有管理能力。
不過,笑笑先生手段再多,也難以逃脫自身的缺陷,那就是任人唯親,儘管他並不是完全信任手下的“酒色財氣”四傑,但是總好過把管理權分化給一些不識時務,不服從的人,幸運的是,徐行來到了吳城,並且陰差陽錯的走進了杜家小舍,這才引出了後面的一系列連鎖反應。
“徐行,來,喝酒。”
杜康舉著青銅酒杯,面帶微笑的說道。
“徐行,這一壺,是我最新改良的青梅酒,沒有果肉和果渣,一口飲下,無限回甘,香氣都快要溢位來咯。”
徐行搖了搖酒杯中的青梅酒,確實如杜康所說,這青梅酒中,沒有任何的果肉和果渣。
“杜先生,這是怎麼做的?”
杜康意味深長的一笑,然後又喝了一大口。
“這還不簡單,我先把普通的高粱酒,換成味道偏甜的糯米酒,然後再把青梅去核,榨出汁水,汁水過濾幾次,保證沒有果肉和果渣的殘留,最後,把青梅汁和糯米酒攪一攪,拌一拌,入窖封存,喝之前,搖一搖,冰一冰,口感更佳哦。”
徐行微微一笑,把酒杯中的青梅酒一飲而盡,站在一旁的晴晴見狀,拿起酒壺正準備再倒酒,徐行卻搖了搖手,示意不喝了。
“晴晴,我酒量差,點到為止吧。”
晴晴點了點頭,說了一聲。
“好。”
杜康站起身來,拍了拍徐行的肩膀,略帶玩笑的說道。
“徐行,我和你說實話吧,我是異能者,過去這些年來,手下那麼多人,看到我喝的不省人事,其實,都是我裝出來的,俗話說,酒是糧食精,越喝越年輕,我杜家人,對任何酒都有一種天生的親和力,這也是我為什麼能一直創造並改良各種各類酒的原因,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來了之後,我真的輕鬆了很多,我不需要再擔心那些所謂的貴族,會不會突然冒出來搞一些讓大家都不愉快的事。”
說到這裡,杜康停止了幾秒,然後俯在徐行的耳邊,輕輕的說道。
“你要切記,笑笑先生雖然經常掛著笑容,但是他內心卻是一個非常詭詐狠毒的人,論能力,我不如你,可我畢竟痴活三十五年,關於笑笑先生,我比你瞭解的更多。”
“那我就先走了。”
徐行微微一笑,他並沒有直接回應這些話,而是點了點頭,示意自己心中有數,晴晴在一旁,沒有插嘴。
“哥哥,那我們先走了。”
在道別之後,晴晴跟在徐行身後離開了杜康的家,杜康望著牆壁上掛著的一瓶又一瓶的酒,有的濁,有的清,有的甜,有的苦,像極了世間百味,也像極了自己雖然很疼愛自己的妹妹,卻沒有能力在各種場合之下保護他,只能把妹妹依託給一個殺人魔。
這種無奈和不甘,完全遮蓋住了自己被架空的事實,杜康並不在乎什麼所謂的管理權,他只是想在這個亂世之中,能保護好自己的妹妹,他不希望失而復得,又得而復失。一想到這裡,他的雙眼溼潤了,或許是因為酒味太沖,辣到眼睛了吧。
“徐爺,管理者,玫瑰,請您去南城一聚。”
錢開一看到徐行出來,就連忙屁顛屁顛的跑過去,然後笑眯眯的說道。
“玫瑰?他請我,能有什麼好事。”
徐行在這三個月裡,瞭解了許多關於吳城的資訊,這其中也包括笑笑先生手下的“酒色財氣”四傑。
杜康是四傑之首,代表的是酒,而這個玫瑰,則是四傑之一,代表的是色。傳聞中,他的相貌絕世,身材火辣,風韻十足,任何男人看到他,就好像被勾住了魂一樣,近乎痴迷。
“我聽杜先生說過,玫瑰是個經常帶來災禍的女人,雖然奴才沒有親眼看見過,但是也略有耳聞。”
錢開從懷裡掏出一封信,白色的信封上,一個帶著奇異香氣的吻印格外的矚目,晴晴看了看吻印,皺了皺眉頭,心裡有些不高興,徐行瞄了他一眼,微微一笑。
“這種不規矩的信沒什麼好看的,錢胖子,如果你要收藏,那你就收藏吧。”
錢開沒有回答,只是默默的把信封給撕掉了,他知道,這封信,讓徐行非常的不高興,而作為奴才的他,絕對不能,也不應該收藏,雖然他心裡是這樣想的,畢竟沒有男人不好色的,除非是功能障礙,但是出於對主子的維護,他還是非常識相的選擇放棄自己夢中情人的親筆書信。
“去還是要去的,我來吳城都三個月了,還沒有拜訪過這位人們口中的絕世美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