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之後,瑟琳娜以D&F公司總裁的身份,正式向BAE系統公司提出,用六億美元收購其持有的FN公司的股份。
結果顯而易見:石沉大海。
別說答應,連正式的官方答覆都沒有。
過了一個星期,瑟琳娜才收到一封抄送的郵件,即BAE系統公司暫時沒有出售任何公司資產的意願。
在此期間,尼古拉斯獲取了一條關鍵訊息。
LAST機槍已經透過了美國軍方驗收,配套的8毫米埋頭彈的消耗量達到五十萬發,其中十萬發為戰鬥消耗,即由美軍特種部隊在伊拉克與阿富汗使用,槍彈的可靠性與效能均達到或者超過基本指標。
此外,H&K公司在XM8的基礎上開發出來的,發射8毫米埋頭彈的XM8X型步槍也已交付給美軍測試中心。
與此同時,北約標準委員會也正式著手製定第三代標準口徑槍彈的規範。
嚴格說來,是一個包含三種口徑槍彈的系列規範。
北約的第一代標準口徑槍彈是7.62毫米NATO彈,第二代為5.56毫米NATO彈,而且不是取代關係,即5.56毫米NATO彈沒有取代7.62毫米NATO彈,只是統一了小口徑步槍彈藥。
第三代標準完全不同,為取代關係,即小口徑步槍彈取代5.56毫米NATO彈,通用槍彈取代7.62毫米NATO彈,機槍彈取代.50in彈,涵蓋從突擊步槍到重機槍的所有槍械,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為此,OIC的選型工作遠沒到說結束的時候。
關鍵就是,OIC的核心是小口徑步槍,而H&K公司以8毫米埋頭彈為基礎開發的是班組支援步槍。
按照美國軍方的定義,小口徑槍彈的彈頭直徑必須小於7毫米。
能夠研製出8毫米埋頭彈,不等於能夠研製出7毫米以下的埋頭彈。
用趙禹的話來說,隨著口徑縮小,槍彈的熱容迅速降低,對發射藥的效能,以及裝填工藝提出了更加苛刻的要求。
事實上,傳統發射藥根本無法用在小口徑埋頭彈上。
按照趙禹的分析,美軍只有兩種選擇,一是拖下去,等待Textron公司研製出小口徑埋頭彈,二是放棄小口徑槍彈,拿8毫米埋頭彈充當步槍子彈,而且美軍很有可能選擇後一種辦法。
關鍵就是,實戰反覆證明,以SS109彈為代表的小口徑槍彈越來越不堪使用。
不管是在伊拉克,還是在阿富汗,美軍官兵更喜歡使用發射7.62毫米NATO彈的大口徑步槍。
此外,8毫米埋頭彈的質量僅相當於7.62毫米NATO彈的六成,尺寸跟SS109彈相差不大,不會影響單兵攜帶量,而且得益於高效槍口制退器,發射8毫米埋頭彈的LAST機槍的可控性超過了M240B。
把8毫米埋頭彈用在步槍上,並不會給步兵造成更多的負擔。
相比之下,8毫米埋頭彈帶來的效能上的提升,特別是對有防護人員的殺傷力,絕不是SS109彈能比擬的。
事實上,在對付有防護人員的時候,7.62毫米NATO彈都十分吃力。
如果美軍放棄小口徑槍彈,用8毫米埋頭彈充當步槍子彈,以H&K公司為首的藍隊肯定能贏得OIC專案,而8毫米埋頭彈將成為北約集團的制式彈藥,金隊的BAE系統公司就會丟掉上千億美元的市場。
北約標準委員會沒有鬆口,與BAE系統公司有很大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