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得很有道理。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放棄。
當時我一本正經地拍了拍他的肩,然後惋惜地笑了笑。我哥也笑了,他把我的頭按到他的肩膀上,像那種抱著貓咪的主人一樣摸我的頭。
再想起這些,我都還可以笑出聲來。
而在我把老師的職稱辭去之後那段日子,我哥帶我駕車自駕遊那會兒,去了一次拉薩。
我喜歡那裡,我喜歡拉薩。給它打分的話,我想給它打九分,具體來說也不是因為多麼多麼美,而是因為我喜歡拉薩的那種氛圍感。
318國道盡頭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視到一片廣闊的草原。烈陽升起的那一瞬間,牛羊抬頭望向蒼茫的天空,如號聲一般的風聲從車窗間隙刮過。
寂寥廣袤的世界裡,飛馳的揚塵擦面而過,萬物在那風沙聲中漸漸蘇醒。
在那裡,我有一種在和我哥兩個人私奔的感覺,我們好像兩個脫離世俗的新生命,丟下一切包袱和顧慮,走到世界盡頭,無拘無束,自由灑脫。
後來我總會想,是不是在那裡私奔才是當時最好的選擇?
可事已至此,也無從而知了。
當時還去了布達拉宮,站在山腳下,狂風吹得我臉痛。那一刻我就覺得國外的那些都是垃圾,還是我大中國的景色最震撼人心。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腳時肉眼可以直觀地看到那些山頂上皚皚的白雪,就像堅硬的白色彩鉛一樣稜角分明。
最後我因為高反沒有和我哥爬上布達拉宮。我哥給我吃了一點角鯊烯,我整體感覺還可以,缺氧的感覺讓我感覺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樣,又惡心但是又期待。
因為我一開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後發現還可以,莫名讓那趟旅途增添了一絲滿足感。
住在酒店的那天晚上特別冷,開了空調也無濟於事,我哥在床上緊緊地抱著我,我說,第二天早上起來我們兩個不會變成一個冰塊吧?
我哥說沒關系,變成冰塊了也是一起變,沒什麼好怕的。
聽完他的話,我安心閉上了眼睛睡覺。
他給我拍了很多照片,其實我是不太喜歡在外面照片的,但是那回我沒有抗拒每一次我哥給我拍照。現在想來那真是我做的最對的一件事情了,我哥像是一個活體鏡頭捕捉儀,看到好看一點的背景就讓我站過去。回去之後我們把拍的照片都洗了出來,我把它們壓在書桌的板子下面。我哥真會拍照,他把我拍得好好看,讓我看上去有一種神性的美。
而現在,它們每天晚上都睡在我的床頭邊。
對於這些我去過的零零碎碎的異國他鄉,我印象或多或少也有點深刻。
這麼想來我好像是個冷血無情的人,因為在我心裡,我兒時一直生活的地方,相比之下卻是那麼平淡。
我的老家——我和我哥的童年在那裡展開,但是我對它沒有歸屬感,也沒有太強的依戀。我覺得它就是跟別的地方沒有區別的一座可以生活的小城,如果不是我哥的出現,我甚至不會想到它其實囊括了我的童年。
冰川消融,滄海桑田——這樣說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城好似有些牽強,但它給我的感覺就是如此。x9年城鄉一體建設,它從一個小縣城大刀闊斧改造融入市區,就像我從一個不懼世界的毛孩子變成了一個不甘平凡的大人。那種感覺讓我對它感到陌生。
但是,偶爾,非常偶爾的,我會對它産生一種熟悉的好感。
我曾經問過我哥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他說,也許這就是故鄉的感覺吧。
就像爹媽一樣,再怎麼傷害你,你也很難真正去恨他們。
骨子裡的東西,難改。
我覺得他說得很對。
好像一個人不管長大以後在其他地方經歷多少磨難,只要童年的時候在某個地方經受過苦,盡管都是小事,盡管那些小事不如成年後經受的萬分之一——可在那個地方留下的陳年舊疾,永遠會在心裡留有一席之地。
比起那些文人墨客筆下又想又依戀的感情,我對我的故鄉竟只有淡淡的可憐意味。它就好似在時光洪流中對我莫名伸出援手的一個冷漠路人,只是機緣巧合下無意伸出手託了我一把。
回家的那條路一直在修,印象中修了五六年。高中的時候,偶爾中秋節或者國慶節回老家,每次經過那裡就會聞到很多塵土的味道,混著塵沙飄上天空,然後又落到地上,嗆得人想捂住口鼻。我和我哥兩個人揹著行囊走在那樣的路上,我就會覺得自己也像一粒塵沙,落回這個地方。
那時,明明我已經走在回家的路上了,卻還是會忍不住想念它。
人一生到底要走多少路?
在我還是一個對世界充滿好奇並不斷摸索的小孩的時候偶爾會做作地裝一個這樣的逼問自己一句話,但是長大以後這樣的問題於我而言無處可放,我好像很難回答。
後來我索性想片面一點,不去糾結人不人生的,浮於表面有時候比刨根問底好活得多。
幸福過了,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