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巡視整改(上),明天是下,正文明天十點】
與其說是中央對國家醫保局的巡視整改情況,不如說是醫保局近年來的工作成績單:
已將44個注射劑品種納入集中帶量採購
已確立“兩病”專項行動示範城市52個
國家集採已覆蓋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慢性乙肝、高發腫瘤等慢性病和常見病的主流用藥65種
截至8月底,全國395個統籌地區開通普通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累計結算808.01萬人次,涉及醫療費用20.20億元,基金支付11.22億元
29個省372個統籌地區開通國家統一的線上備案渠道,累計成功辦理備案43.75萬人次。
40餘種罕見病治療藥物已納入醫保藥品目錄
截至8月底,2020年新准入的95個藥品在全國12.6萬家定點醫藥機構配備
全國30個DRG和71個DIP國家試點城市開展支付方式改革試點開展交叉調研評估工作
第四批集採已於2月份產生中選結果,5月份落地實施,覆蓋45個品種;第五批藥品集採已於6月產生中選結果,覆蓋61個品種,10月份落地實施
人工關節集採已於9月產生中選結果,髖關節平均價格從3.5萬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關節平均價格從3.2萬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平均降價82%,預計每年可節約費用160億元
截至8月底,地方共自行開展27批藥品和40批醫用耗材省級集採,涉及332個藥品和30類醫用耗材,冠脈球囊和人工晶體均已在31個省份開展集採,實現全覆蓋
配合冠脈支架集採,指導外地患者佔比大、現行價格低於全國中位價格的省份,配套調整冠脈手術價格,目前冠脈支架3項手術費用已調至8300元左右
全國統一的醫保資訊平臺目前已在25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62個地級市上線應用,總體執行平穩
據中紀委網站訊息,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中央第十四巡視組對國家醫療保障局黨組開展了常規巡視。2021年2月4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醫療保障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巡視整改進展情況目前已公佈。
不折不扣抓落實,推動決策部署落地
一是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管好用好“看病錢”“救命錢”。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編制《“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透過,並正式印發實施。發揮醫療保障在“三醫聯動”中的基礎性作用,會同衛生健康、藥品監管等部門建立藥品集中帶量採購工作機制。協調推進一致性評價工作,將44個注射劑品種納入集中帶量採購。
會同藥品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加強中選藥品和冠脈支架質量監管,赴多個省份開展調研,瞭解中選產品供應情況,聽取醫療機構和企業意見,確保藥品耗材集採中選產品的質量、供應、使用。
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國家組織藥品耗材集中採購醫保資金結餘留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對中選產品合理使用、結餘留用政策落實等作出安排部署。
大力推進《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宣傳和貫徹實施,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切實守好用好人民群眾“看病錢”“救命錢”。
二是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印發《關於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督促指導地方抓好貫徹落實,截至9月中旬,16個省份已印發配套檔案。
研究部署上線執行醫保綜合幫扶政策落實排程監測平臺,重點監測農村低收入人口參保情況和待遇享受情況,截至目前,三重製度綜合保障下,住院實際報銷比例穩定在77%左右。
取消不可持續過度保障政策,杜絕新增待遇加碼政策,截至9月中旬,15省完成省級層面基本醫保政策規範清理,13省形成地方補充保障措施並轉思路。分階段、分物件、分類別調整脫貧攻堅期保障措施,建立工作進展季度通報機制,瞄準重點關鍵,加強排程督導,穩妥做好地方補充保障措施資金並轉。
三是堅持“推進疾病治療向健康管理轉變”,發揮醫保促進慢病早診早治作用。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適當拓寬個人賬戶使用範圍,深化門診支付方式改革,增強門診共濟保障功能。
印發《深化城鄉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專項行動方案》,建立“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排程機制和政策落實排程系統,開展“兩病”患者實際用藥情況問卷調查,不斷完善政策措施,最佳化管理服務,確保“兩病”患者及時享受門診用藥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