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於奇正這個案件就不一樣了。
簡單點說,這個情況就類似於現代的“公訴”。
因此,同樣有“公訴人”。本案的“公訴人”就是唐七了。
案件審理一開始,張有德問了於奇正姓名年齡籍貫這些基本資訊。
事實上,這也是唐七最關心的核心問題。
於奇正按照上次和萬茛苟所商量好的答覆。
大意就是自己是個孤兒,從小就被五臺山清心寺寂靜長老所收養,一直在那個小廟裡長大。
不等唐七開口,張有德拿著作為證物度牒和寂靜長老的親筆證明說道:“這些就不須廢話了。本官問你,上月十七夜裡你在哪裡?”
於奇正低下頭,囁嚅著說道:“回大老爺,這個小民需要好好回憶回憶。”
唐七冷哼一聲,開口說道:“要不要我幫你回憶回憶?”
於奇正不解地說道:“小民不知道唐縣尉這話的意思。”
“哼!”唐七說道:“上月十七夜間,你在縣大牢外面,與另外兩個同夥,見到了一個人,你都忘記了?”
於奇正睜大眼睛,轉而望向堂上的張有德:“冤枉啊大人,說實話咱老百姓都是日復一日過日子,突然問到上個月的某一天,還真沒那麼容易記起來。但是,小民絕對沒有如唐縣尉所說,大晚上的來縣大牢。”
“還敢狡辯!”唐七怒喝一聲轉向張有德:“此刁蠻人犯拒不伏法,須以刑伺之。”
下面圍觀的群眾都“哄”地一聲議論開了。
“肅靜!”張有德拍這驚堂木,不悅地說道:“唐縣尉,此語失當!”
唐七也知道自己失言了,轉過身對著於奇正厲聲說道:“好,你說你記不清楚具體十七日晚上的事情。那至少那幾天人在哪裡,總還記得吧?”
於奇正一下子明白了過來,這唐七絕不是因為趙天賜的事,而是早就盯著自己了。
甚至,已經找到了看到自己當時晚上在縣城的目擊證人。
想到這裡,不由得暗暗佩服起萬茛苟來。若不是他早有安排,今天這裡就完蛋了。
“十六日到十八日我都在竟陵城。”
“做什麼?”
“談生意。”
“談什麼生意?與何人談?”
“陸家茶莊、龔家酒樓,以及其他幾個營造之事。”
“晚上分別宿於何處?”
“這個……”
“說!”
“白日裡和各位東家談生意,晚間宿於青樓。”
唐七冷笑一聲,繼續步步緊逼:“哪家青樓?哪位姑娘陪侍?”
於奇正苦著臉答道:“這個真不記得了。那幾天天天喝醉,哪裡還記得去的具體哪家青樓找的誰啊?”
圍觀的人們發出鄙夷的笑聲。傳言中這於奇正可是個大英雄大好漢,原來不過是個酒後爛性的好色之徒。
人群中的勾采薇更是氣得一整張臉都白了,緊緊咬住下唇。
“哈哈哈哈哈哈,”唐七放聲狂笑起來:“那我來告訴你,你去的是咱竟陵城最出名的眾芳樓。李小烏龜,滾出來。”
人群中鑽出一個瘦小猥瑣的漢子,很多人都認識,正是眾芳樓裡的龜奴李小烏龜。
李小烏龜說道:“這位大爺那幾日確實來過眾芳樓,都是去柳姑娘房裡聽了一會曲子,從來沒在裡面過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