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泰勒擔任這些人的上訴律師。
用常識推斷就知道這根本不可能。
這就是無理要求。
正如同美國不會接受蘇聯律師來給弗蘭克林辯護一樣,實際真從莫斯科飛個根正苗紅的律師過來幫助弗蘭克林的話,只怕後者在民眾中僅有的哪一點兒好印象也會消失殆盡……
尼瑪,裡通外國實錘!鐵定是收了莫斯科的銀子,意圖搞亂合眾國!
妥妥的境外勢力干預了!
而弗蘭克林如果聰明點的話,肯定也會決絕莫斯科伸出的援手雖然莫斯科未必是壞心,多半是要真心實意的幫助這位海外的同路人……
可莫斯科也不蠢,當然不會幹這種授人以柄的笨蛋事。
再有,兩國法系畢竟不同,蘇聯號稱大陸法系實則獨樹一幟,美國不用說了世界上最大判例最浩瀚的海洋法系。
雙方都有研究對方法律的專業人士,並且成就都還不低,但蘇聯人知道,研究的再透徹也沒用,因為畢竟人少,無法覆蓋掉對方那無窮無盡的判例,雖然華盛頓有的判例全集,莫斯科都有……
總之,美國人去給蘇聯人當律師,這簡直是極度的異想天開之舉。
然而事件竟然看起來有點可信度?
蘇聯猶太人法律保護計劃是個純粹的NGO和聯邦政府一毛錢關係都沒。
可別忘了,露絲伯格這種學界大佬也是其成員,更不用說桃李滿天下的泰勒教授。
事件能夠成功推進,固然和愛德華及其同事們的努力分不開,可背後還是有人在偷偷用了大力氣。
比如,這事肯定就瞞不過胡佛老爺的慧眼,是的,合眾國沒有人能逃過胡佛的注視。
他對此表達了足夠的沉默,這本身就是態度的體現。
雖然FBI算是全國性的聯邦警察不管國外的事情,但怎麼也是替聯邦政府效力的,眼看有人願意給聯邦政府最大的敵人添堵上眼藥,他高興還來不及呢。
沒準還會親自給CIA老闆寫封備忘錄,建議後者在適當的時候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一個人的命運啊,當然要靠自我的奮鬥,但是也要考慮歷史的行程,我不絕對不知道,我作為一個紐約的律師怎麼就莫斯科了呢?泰勒教授找我談話……都已經決定了,你來總負責……”
愛德華在喃喃自語,這事情讓他怎麼那麼不靠譜。
大有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意思。
可反過來說,正是因為大家都知道這事情難辦,所以才會輪到他,否則全美的猶太人律師豈不是要擠破頭?
再者,正因為所有人對此事的預期都極低大家都覺得這幾個人能夠平安活著回來就好(只求保住一條狗命,哪怕缺點啥零件也行),所以但凡能取得一點兒突破都是可以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
畢竟這是用美國的法律在鐵幕上鑿了洞,哪怕再小,也能透光!
有了這個小孔,後續的各種動作就方便多了。
對此,拉里·弗林特已經拍著胸脯保證,愛德華成功歸來之日,他肯定把當期的封面留給他。
某人滿頭大汗的感謝拉里的好意,連聲說自己配不上,這才打消了他的念頭要知道《好色客》的封面從來都是不穿衣服的,愛德華丟不起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