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如苗翠芬所想,人還活著。
不過離死不遠了。
苗翠芬是什麼人,那是鑽錢眼裡去的人。
雖然離死不遠了,但這不還沒死嗎?
沒死,那就還有談判的資格。
一千萬隨口就答應,那說明這個人有的是錢,有錢就該拿出來給她花花。
“這人嘛,還活著,不過,這價格可就不一樣了,剛才一千萬是你自己不買,現在漲價了,要兩千萬。”
幾位婦人:“……”真敢開口啊。
楊路氣得想罵人,被墨傾玥攔了下來。
現在爭吵只是在浪費時間。
“一千五百萬,要賣就賣,不賣就算了,不要浪費我時間,真以為我非買不可嗎?我肯出錢不過是為我自己攢功德,不要得寸進尺,你這裡攢不到,我可以去找下一個。”
苗翠芬當然知道收手,不然等一下人死了,就雞飛蛋打了。
再說了,買回去不是要救嗎?
u不回來也就算了,一個小賤人賣一千五百萬,超值了。
要是救回來了,她有的是辦法把人弄回來。
“行,一千五百萬就一千五百萬,先交錢。”
墨傾玥冷笑:“不要當我是傻子,我買的是人,字據,賣身契,全部都要隨人一起給我,準備好了,一手交錢一手交人,你可要記住,如果人到我手裡是死的,這樁買賣作廢。”
說完拍了拍懷裡的血月魔狼。
血月魔狼當即跳下地,氣勢一放,不過眨眼間,就恢復了本體。
苗翠芬感受到血月魔狼身上的氣息,心一凝。
四階巔峰,跟她一樣。
心思一轉,人不回來還更好,如果沒死,呆在這個人身邊,她拿錢不是更容易?
這個人這麼有錢,買不回去定然不會虧待那小賤人的。
她最初不就是打算賣人的嗎?
不過太醜,沒人買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