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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初學者吉他 (第1/3頁)

失戀是一件挺刺激的事兒。

老趙失戀後,在琴行裡躺了一個禮拜,每天喝56度的牛欄山二鍋頭酒,就著炸花生米,一邊嚼一邊哭。一週後,他瘦得快沒人形兒了。

老趙收拾了幾件衣服,坐上火車,回到小縣城的父母家,尋求溫暖。

他31歲了。站在小城塵土飛揚的大街中,耳邊傳來山寨服裝店裡吵鬧的網路歌曲,像在注視自己遙遠的童年。昔日留在家鄉的同學們,過著平淡滋潤的小日子,孩子都會打醬油了。

小縣城,沒有自己的位置。

老趙曾無數次幻想過,做樂隊,發專輯,掙錢,衣錦還鄉,把父母都接到繁華的江東市裡,讓他們有更好的物質生活。可現在,他除了滿身傷痕,滿臉的疲憊,一無所有。

他是家裡的獨子。父母看他這副糟糕的樣子,又是生氣,又是心疼,抱怨了一頓狠心的準兒媳婦之後,開始按照父母的行事邏輯,做一些事情。

一是託人,給老趙找工作。

二是託人,給老趙介紹物件。

老趙不甘心被父母擺佈,過上日復一日的生活。他在自己的小屋裡睡了2天,又急匆匆地逃回了江東。這時,失戀的痛苦更加強烈,再也壓抑不住。

在那些糟糕的電影裡,主人公失戀後都會去旅行,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放縱自己的心靈。老趙也想去旅行。可他的收入只夠溫飽,木有足夠的錢。老趙把自己的黑白琴行質押了出去,換回5萬塊錢。

去哪兒呢?他決定追隨女朋友的腳步,遠渡東洋。

比較倒黴的是,一出機場,他的錢包就丟了。護照、身份證、銀行卡,都木有了。

雙喜臨門。

1980年,槍花樂隊的主唱羅斯(Axl Rose)只有18歲,他和朋友去紐約旅行,在一個偏僻的地區下了車。那裡一片混亂,牙買加人、多明尼加人、波多黎各人……只有他們兩個是白人。一個黑人老頭朝他們憤怒地嘶吼。

“你以為你在哪兒?這是叢林!你就要死了!”

後來,他受了啟發,寫了一首名曲《歡迎來到叢林》(Welcome to te)。

老趙也來到了叢林,他肚子很餓,誰也不認識。很快,他過上了流浪者的生活,在新宿的天橋上睡覺,沒多久,他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

其實,老趙不知道女友就在附近。

沉浸在負面情緒中,也能體會到一絲隱秘的快樂。老趙的內心敏感,還帶著孩子氣。他很任性,肆無忌憚地糟蹋自己。

人類可以被命運之手扭曲成任何樣子。老趙真的無所謂了,活著變成了一次無休止的行為藝術。整整2個月,他一句話也沒說,懶得說。

所以,當方巖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他發現自己進化出了一種神奇的技能:一聲不吭,在沉默中和他對話。

“老趙?”方巖問。

“巫師,石頭。想不到能在這兒遇見你。”老趙在心裡想。

錢寧一腳踹在他胸口。

“打吧,想打你就打吧。一個小女孩都敢打我。”他躺在地上思考,覺得自己像一顆日漸腐爛的哈密瓜。

方巖遞給老趙一張5000日元的紙幣。

“謝謝。其實我不需要錢。我這樣就挺好的,你沒發現嗎。”老趙想著,思緒像一艘摺紙小船,在空氣中越飄越遠。

潘曦把他帶回了家,把髒髒的長髮直接剪掉,刮乾淨鬍子,又給他洗了幾個小時的澡,老趙又變得人模狗樣。

“我一直是你的負擔。我本來可以讓你過上好日子的。如果再來一次。重新來過一次,我一定會……”他默默地想。

睡在潘曦6萬日元一個月的簡陋小房間的地板上,老趙覺得沒有在天橋上睡舒服。

等到方巖拎著一堆食物,來看他的時候,老趙已經正常多了。

“謝謝了。”他開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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