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媛穿著淺藍色牛仔褲,藍色橫格七分袖上衣,橫挎一個大帆布包,平底軟皮鞋,頭髮紮成一個辮子,乾淨清爽。她身材高挑,面板很白,健康紅潤。她戴著眼鏡,目光清澈,完全沒化妝,卻格外好看。
下午4點,袁媛輕盈地站在方巖身前,淺淺地笑。
來之前,袁媛瀏覽了一堆文章,分別有:第一次約會聊什麼、絕不冷場的秘訣、矜持也是一種套路、5分鐘贏得男人的心、女生決不能說的10句話。見了面,她成竹於胸,一點也不慌亂。兩人打過招呼,並肩慢慢走。
方巖戴了個藥店賣的霧霾口罩,說:“今天你很好看。”
“謝謝。”袁媛竊喜,她看了看方巖,道:“你的口罩也很好看。”
“想吃什麼,灌湯包?”
“……”
袁媛停住腳步,眯起眼睛,仔細打量方巖的衣服、褲子、鞋。第三次見面了,他還穿著同一身衣服。倒也乾淨,除了上衣右肩膀髒了一塊兒。衣服有點兒舊。他長得這麼好,應該好好弄一下。袁媛沉思了一會兒,決定帶方巖去買衣服,血拼。
說到購物,這條街就是購物天堂。當然你得有錢,像方巖這樣的,基本消費不起。
“不用了吧,我在網上買。”方巖說。
袁媛抻方巖的袖子,說:“不行,現在就去。”
“咱們去吃飯吧。”
“聽我的!”
這丫頭的智商像是鐵軌上的公牛,只會走直線。她軸勁兒一上來,早把那些約會秘籍拋在一邊,不管不顧,拉住方巖的手,往商場裡拽,像在拉一條狗。
她的手掌很軟,溫熱,手心有一點兒潮溼。方巖讓她牽著,心裡一動。
一隻簡單到透明的女孩。
她在街上溜達,隔著20米遠,就能一步掉井裡。
要是騎腳踏車,就算路上沒有樹,她也能撞到樹上。
太單純了。
其實,方巖在監獄這麼多年,都住習慣了。一出來,遇見誰都會覺得無比單純。
他5年沒進過商場了。水晶玻璃大吊燈,大理石地面,長長的電梯,刺眼的各色燈光,混合的香水味道,悠閒散步的一家人,情侶們。嗯,還有各種音樂。
“耐克,看看耐克。”方巖唸叨。耐克他也嫌貴,但勉強買得起。
“你不懂!”
兩人進了一家戶外店,袁媛嗖嗖轉了一圈,說了兩句,導購女孩抱來一件軍綠色上衣,一條黑色褲子。方巖先翻價籤,上衣居然賣1988,他覺得打個1折還差不多。昨晚上他掙了3000,這一身衣服就交待了。
“我錢不夠。”方巖湊到袁媛耳邊,小聲說。
“幹嘛啊你,好癢……”袁媛打了個冷戰,咯咯笑,根本沒聽見他說什麼。
方巖無語,跟導購說:“您拿走吧,太貴了我買不起。”
“快去試衣服,我給你買。”
猶豫了一秒,方巖還是進了試衣間,他想試一下,哄哄她就算了。結果穿上新衣服出來,袁媛都結完賬了。
方巖沒精打采,拎著舊衣服出了店,說一會兒在ATM轉賬,還袁媛的錢。
袁媛說:“我有錢啊。一會兒你把髒衣服給我,我帶回宿舍去洗。”
就這樣,天才袁媛吊打了全華夏所有的戀愛公眾號、情感專家、女性專欄,憑藉大腦短路的神奇技能,直接把第一次吃飯變成了第25次日常約會。她沒覺得有哪兒不正常,好像這才是最理所當然的事。
這樣的場景,她幻想了很久。嗯,足夠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