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命之徒》是一首慢歌,感嘆“亡命之徒”的倔強、衝動,失落和無奈,充滿了深深的同情和包容,然後是規勸他,開啟自己的內心,接受別人的愛。
老鷹樂隊(Eagles)是1970年代美國最成功的樂隊之一。每個成員都是全能型人物,會寫能唱。樂隊的靈魂人物是鼓手唐·亨利(Don Henley)和吉他手格列·弗雷(Glenn Frey),後者在2016年1月去世。
《亡命之徒》在數十年裡傳唱不衰,很多人,包括不少華語歌手都翻唱過。
這首歌的原版是鋼琴伴奏,但方巖的吉他,簡單幾個音,味道卻更濃烈。
楊震宇現在明白了,重要的不是他彈什麼,而是彈琴的方式。這就像《笑傲江湖》裡風清揚和令狐沖用的獨孤九劍,隨意揮灑,都威力無窮,哪怕令狐沖內力全失,照樣一劍刺瞎15個高手的眼睛。
《亡命之徒》是唱給每一個人的。浪子在時間裡消失不見,只留下一絲淡淡的惆悵和不甘。
現場聚集了差不多500人,大多數人都沒聽過《亡命之徒》,還有很多人聽不懂英文,可他們仍然沉醉了。
這歌聲像曬乾了的菸草,平淡無奇,但一經點燃,就濃得化不開。
“怎麼辦,好想哭……”戴眼鏡的萌妹子想著。她知道這首歌,卻是第一次認真聽歌詞。她心裡一陣酸楚,拼命忍住,又抬頭四處看,一眼瞥見之前給了很多錢的大叔。大叔也坐在前排,閉著眼睛,抬起頭,已是淚流滿面。
楊震宇也感動得不要不要的。
他搞不懂。方巖的聲音太平靜,甚至冷漠。《亡命之徒》是一首滄桑的歌,可他沒有一絲一毫渲染這種滄桑,相反,還在一直剋制。
哦……楊震宇領悟了一些。
方巖的歌聲很輕,聲音不大,卻很誘惑,讓人忍不住調動全部的精神去聽。所以,大家的反應反而強烈。
這很像一種催眠術。
“亡命之徒,哦,你已飽經歲月,傷痛和飢餓,讓你迴歸家園……”
《天天想你》和《亡命之徒》風格完全不同,一個清新柔美,一個濃烈深沉,但被方巖唱出來以後,都被打上了他自己的印記……樸素,簡單,很陌生的感覺。
歌聲結束,觀眾們瘋狂地鼓掌,不少人開始打聽歌的名字,然後在網上搜尋。
“牛逼啊!”
“好~!”
“安可!”一個男生吼道。安可(Encore)的意思是再來一個,再加唱一首。他應該常聽音樂會。
萌萌的大叔淚水已乾,還在回味。
女白領舉著手機,若有所思。
“我~愛~你~!”
人群裡,一個女生大聲叫喚,大家哈哈大笑,接著一陣起鬨。幾個女孩一齊發出尖叫,笑聲一片。“愛死你啦!”
戴眼鏡的妹紙怔怔地看著方巖,呆住了。
楊震宇默默地點了一根菸,失魂落魄地坐著。
這幾天他為了攢錢交房租,在街上賣唱,說實話是很不屑的。他覺得街頭匆匆而過的人都是俗人,啥也不懂,根本不關心音樂,不能欣賞自己的才華。
就怕貨比貨。方巖的出現顛覆了他的認知。自己不是懷才不遇,而是木有才。路人們也不是不懂音樂,相反,人家是識貨的。他……什麼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