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說話。
“上次那隻你都給我丟進泥水裡了。”她嘟著那張紅豔豔的小嘴兒,不滿地說:“幹嘛又買?”
鬼知道那白痴幹嘛丟進泥水裡?我又沒丟。
顯然他倆是吵了架:“是為了賠罪的。”真想不到我竟然會發出這麼噁心的聲音:“不要生氣了嘛,是我錯了。”
她瞅了瞅我。
那眼神有點可愛。
我忍不住湊過去親了一下。
她立刻就笑了起來,臉頰通紅:“幹嘛呀!你好壞!”
這就壞了?我還有更壞的呢。
我們一起回了她和羅嫚共同的宿舍。
屋裡只有我們兩個人。
她一進門就跑進洗手間,告訴我食材都在廚房的冰箱裡。
我開啟冰箱的同時,手機響了,是羅嫚。她說阿昌在找我,因為洗錢的公司今天要開會,還說:“她剛剛給我打電話。”
“怎麼?”
“問我什麼時候回宿舍,要我帶衛生棉給她。”
掛了電話後,我看了看錶,想起自己耽誤的會議,恨不得踢翻那個女人——經期約什麼會!不知道時間有多寶貴嗎!
小蘿莉看著挺害羞,大約是個保守派,怕是不會願意浴血奮戰。
我也不想浪費時間,打算私自偷溜。剛走到門口,眼前突然一黑。倒下之後的一分鐘後,我漸漸開始感知到白痴,他來了。
那天我一直沒有再休息,就那麼感受著他的感受。
他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擔心,一會兒還有點害羞。
我能感覺他正跟那個沒辦法滿足他的女人摟在一起,互相親吻撫.摸來安撫彼此熱.切的心——不過他居然沒反應,是我早就撲倒了她。
能夠在明知沒愛可做的情況下,依然跟這個女人膩乎在一起,還這麼激動,這肯定就是傳說中的真愛了。
醫生堅持認為,我的第一人格過於理性,缺乏情感,沒有同情心,俗稱冷血動物。但我認為自己現在的樣子就很好,我對父母有感情,對跟在我身邊多年的兄弟有感情,這就足夠了。
可是我為什麼要有愛情?就因為愛情可以讓一個窮鬼為我付出她原本就不值錢的生命?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甘心情願與一個陌生女人分享我的財產?還是因為愛情可以讓我為一段無法創造任何價值的約會而浪費我寶貴的時間?
我為什麼要同情?因為同情可以讓我願意把自己的錢分給那些要麼蠢、要麼懶、要麼奸詐的窮鬼?還是把眼淚分給那些蠢斃了,永遠聽不懂“坐下”指令的蠢狗?
我認同醫生的話,我覺得我把這些渣滓都扔給了第二人格,就讓他蠢萌地去愛吧,我總會消滅他。
天都黑了,那蠢貨才從這房間裡走了出來。
一感覺他離開了那棟房子,我就連忙鑽出來。
果然還在校園裡,腦後傳來一種讓人發毛的直覺,我扭過頭去,發現二樓的欄杆上趴著一個人。她穿著綠色的睡裙,水仙花似的纖細精美。她趴在欄杆上攤開手心朝我飛吻。
快到校門口時,一輛汽車停下副駕駛的車窗放下,美麗知性的中年女性盤子她金色的長髮:“年輕人,需要我在你一程嗎?”
這天晚上我帶這個女人到了我附近的住宅,她雖不再年輕但勝在嫵媚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