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倆隨意吃了點,繁音就賴在沙發上看電視。既不說要回去,也不說要變身,一直耗到了九點。
我最近的生物鐘是十點鐘就困得要死,便催促他問:“你還不走嗎?”
“走去哪兒?”他什麼都知道,就是在假裝聽不懂。
“讓他出來呀。”我說:“你出來的時候我不是跟你說好了嗎?”
而且如果不是小甜甜太虛弱,他都不用出來的。
他歪了歪頭,似乎沒有聽到,拿起遙控器換了個頻道。
我問:“你想幹嘛呀?”
他瞥了我一眼,還是不說話。
好吧,我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了:“你想做什麼就快點做,但我建議你別胡搞,等他沒法.硬不起來,這件事就沒發成功了。”
他撇了撇嘴,繼續換臺,面無表情地說:“你不是有大招?”
“你聽到了?”
“他那時快不行了。”繁音伸了個懶腰說:“不放大招就不准他出來。”
“大招就是跟你商量好呀。”我說:“你別鬧,等我就困了,他如果再墨跡,說他害怕什麼的,我都沒精力安撫他。”
有時大佬版和小甜甜是一模一樣的,倆人都墨跡,幼稚,愛要求別人。
就像現在,繁音完全不理會這是我們商量好的事,只說:“那我不管,你得放大招。”
我有點生氣了。
他又道:“沒大招先承諾一個也行。”
我就知道這傢伙滿腦子都是這種汙濁的東西。
我說:“承諾回去給你咬子。”
他來了興趣,眼珠瞟了過來:“這麼幹脆?”
“乾脆也有錯?”
他微微地皺了皺鼻子,說:“給他咬過麼?”
“只被你強行成功過。”
他滿意地點頭:“如果他今天又墨跡,你就打算咬?”
“不打算。”我說:“我可以捏他的咪咪。”
身體反正是一樣的,敏.感.點當然也是一樣的。
他沒吭聲,且迴避了我的目光,臉頰微微爬上一抹紅暈。
“現在你可以走了麼?”只剩四十五分鐘了,但願小甜甜別墨跡,困是很折磨人的情緒。
繁音不動也不說話,直到我問到第四遍,這傢伙才終於不情不願地坐正身體,眼睛有點不忿地瞥過來,說:“催催催,就這麼著急跟他搞。”
“那就別搞了。”我說:“你堅挺著,反正我可以去探視,見不到孩子的是你。實在大不了我就跟你離婚和念念一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