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畢竟不是專業人員,槍法太爛,打出的這幾槍全部沒打中——蒙面人就這麼跑了……
這便是胡蘭大俠作的第二起案件,開槍殺害了八郾縣萬法鎮的何所長。
案發之後,警方迅速介入現場,一比對槍號和子彈,馬上就確定兇手落在現場的手槍,就是首案李警官遺失的手槍。
案子毫無懸念的併案了。
第二起案件幾乎屬於遭遇戰,蒙面人也沒有傳說中那麼厲害,只不過出其不意攻其不備,一上來就開槍打死了何所長而已。
後來校長在第二時間奮起反抗,居然搶到了槍,兇手也只能落荒而逃。
案發後,校長是目擊證人,自然接受了警方大量的問詢。
可惜因為事起突然,加之兇手蒙面行兇,所以兇手的相貌肯定是看不清的。
據校長說,兇手中等身材,體型也是中等,其他體貌特徵他實在記不起來。當時的情況下,校長難以準確捕捉到兇手的特徵,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有很多人,放在人群中,你也找不出他來,因為他太普通了,沒有什麼特點——大多數人都是如此,體貌特徵迥異於常人的,畢竟只是少數罷了。
不過這個案子也有重大收穫,那就是兇手的指紋遺留在了手槍上,被警方提取到了。
有了指紋,警方便開始大規模的排查可疑人員。
順帶一提,現如今國家建立了指紋庫,只要將指紋入資料庫,很快就可以比對出前科劣跡人員。
然而在三十年前,連電腦都沒有,更別說什麼資料庫了。
切都是靠人工比對,費時費力。
何所長槍擊案與李警官滅門案併案偵查,整個胡蘭縣公安局安排了大量警力派出去排查指紋。
在當時,一個熟練的專業技術人員,一天也不過能比對幾十份指紋罷了。何況很多派出所普通民警並不指望指紋比對技術,臨時抽調了比對指紋,效率非常低下。
警方不光是比對指紋,另一方面也開始調查何所長的社會關係,重點自然是何所長有沒有與人結怨……
然而正如首案李警官滅門案一樣,作為一個派出所所長,得罪人是難免的,特別是那些犯罪分子。
由於何所長經辦的案件太多,打擊的犯罪分子也可以用“成群結隊”來形容,有些“幾進宮”的罪犯還在牢裡服刑,有些罪犯刑滿釋放後不知去處,排查難度相當大。
另一方面警方也調查了何所長的社會關係——除了懲辦罪犯之外,何所長並沒有與其他人結下仇怨,也排除情殺之類的可能性。
最後警方又仔細調查了何所長與李警官的交集——連環殺人案,相關遇害人若是有共同點,那麼極有可能成為案件的突破口。
可是最終調查結果卻讓大家都失望了,何所長與李警官沒有任何交集——
案犯似乎就是奔著殺警察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