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
真特麼愚昧!
這就是所謂的“孝”?
都窮成那樣了,還裝什麼裝?
“孝”,應該是對在生父母的孝敬,而不是死後的風光大葬!
更不是裝模作樣地守孝三年!
都窮得賣身了,還不知道變通!
自討苦吃!
死都死了,隨便刨個坑埋了不行麼?
朝廷不是發了律令,“三年守孝改為三個月”,而且“不提倡風光大葬”麼!
“廠公,三月守孝,指的是家中男子!
按以往和現在的禮制,女子不需要守孝,也不能守孝!
而且,那女子不是將亡父風光大葬,而是……想買一塊墓地……”
靠!
差點給忘了!
蜀中九成以上的百姓,已經沒有土地!
隨便找個荒郊野嶺,確實可以埋!
但是,官府不會承認!
如果死去的家人沒有墓葬,官府不會登出其戶籍!
“既然她沒了家人,那正好!
借她十兩銀子,幫他把父親埋了!然後拉到絲織廠,讓她做工還債!”
“這……這也行?”宋哲瞪大了眼睛,似乎不太相信:“廠公,不讓她籤賣身契?不怕她跑掉?”
“靠!你也窮瘋了是吧?
幾包煙的價錢,用得著籤賣身契?
若是傳了出去,豈不毀我一世英名?
咱的絲織廠,不是正缺人手嘛!
沒事兒的時候,你們都給我四處走走!
見到有賣身葬父的,全都拉到絲織廠!”
“那……好吧……”
宋哲鬱悶地領命而去,宋義又匆匆跑來:
“廠公,朱平楷帶著人去砸郫縣的絲織三廠,被秦漢民一網打盡了!”
什麼……麼?
一……一網打盡?
王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傢伙的麾下,有兩個狠人呢!
怎就“一網打盡”了?
如此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