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先皇駕崩之後,太子如果成年卻未婚配,則會馬上成婚;等到次日,才將先皇駕崩的訊息詔告天下!
此時,此刻,王立沒有提出杜絕貪腐的辦法,卻提出更改“三年守孝”的禮制!
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
朱由檢,更是一頭霧水!
“萬歲爺,朝廷的減稅減賦,只會讓賦稅越減越重,對百姓毫無益處!
然而,只需引導百姓摒棄“厚葬之風”,必能讓百姓獲得真正的實惠!
普通百姓,至少能省下十幾年的積蓄!
這筆省下的錢,是在百姓自己的手裡!
不會進入地方官員和鄉紳門閥的口袋!
如此“減稅減賦”,效果絕對是立竿見影!
而且,不用朝廷撥發一兩銀子!
所以,更改“三年守孝”的禮制,勢在必行!
三年的守孝期間,文武官員的離職,既會引起朝政和邊防的荒廢,更是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
在守孝期間,官員尚有半份俸祿過活,不至於餓死;
然而,普通百姓又咋辦?
準備趕考的學子又咋辦?
足足三年的時間,守在墳邊裝模作樣,哭哭渧渧,無所事事,究竟有何益處?
不論官員還是普通百姓,每個人的一生,究竟有幾個三年?”
王立解釋了許久,將“更改三年守孝”禮制的重要性,以及“摒棄厚葬之風”的原因,解釋得非常清楚!
然而,朱由檢卻搖了搖頭!
因為……
從漢代至今,“禮制”其實是高於“法制”的,特別是與“孝”相關的禮制!
比如,一個死刑犯,如果已經娶妻卻沒有子嗣,可以要求在死刑之前,將妻妾送到獄中“圓房”!
死刑犯提出這種要求,各級官員只能層層上報!
就算到了刑部,就算是皇帝親自複核,也有很大的可能,同意死刑犯的要求!
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在這個時代,“孝敬父母”已經深入人心!
在王立看來,任何時代,任何人都應該“孝敬父母”,這是天經地義的!
但是,這個時代對“孝敬父母”的量化,已經變得面目全非,畸變到了極致!
甚至,成了阻礙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
幾十年前的首輔張居正,其父病亡後,如果不是被“奪情”,他的“萬曆新政”必難持續!
“厚葬之風”的盛行,更是讓無數的百姓賣兒賣女,甚至賣身葬父!
沒辦法!
如果不將親人“厚葬”,就是“不孝”!
如果“厚葬”的規格不能讓官府滿意,死去親人的戶籍,就不能被登出!
各種應繳的賦稅,還是要繼續繳!
其實,朱由檢能理解王立的話!
更改或摒棄這兩項禮制,為百姓“減稅減負”的效果,確實是立竿見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