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另一邊的劉莉莉聞言很是開心道:“唐律師?您現在沒事了嗎?案子又由您來處理了?前幾天宋律師才說沒法開庭的。”
這段時間對於劉莉莉這些人來說,真的是跌宕起伏。
本來在高院發回重審後,他們這三十一個案子的當事人和近親屬都以為能伸冤了,都在好好等著。
結果等了這麼久都沒動靜,反倒是律師那邊說現在連庭都開不了,一直被拖著。
原本以為這事又沒下文了,誰料到唐律師接管了案件,而且直接就定下了開庭時間。
老唐聞言笑道:“我沒事了,這些案子比較特殊,還是我來比較快,總之你們自己決定來不來。”
又聊了兩句,老唐掛掉電話,他這邊還有其他事。
劉莉莉趕緊開始通知家裡,他們必須得去參加庭審!
時間一晃到了第二天,老唐早早地起床來到了中院,站在外面靜靜的等著。
沒一會兒,劉莉莉一家人都來了,互相打完招呼,都沒有多說什麼。
九點,刑庭開庭,陶東里作為審判長宣佈開庭!
只是……雖然今天坐在了上面敲錘,但陶東里總感覺自己還是很被動。
市檢察院檢察官同樣出庭。
雖然都是強拆過程中的反抗,但這次老唐的辯護思路和黃禮成案不同,那個是確定黃禮成有故意傷害行為,證據都很充分,只是因為存在正當防衛這樣的阻卻事由。
而這次,劉上進的案子,主要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程式還是那樣的程式,老唐在案件中主要提出的問題是,劉上進到底有沒有故意傷害的主觀故意!
“我們都知道,故意傷害罪要想成立,不單單是要有客觀方面的動手以及損害結果,還要有主觀方面的故意!”
“而在本案中,被害人劉某等三人強行入侵我方當事人的住宅,欲要將其帶離,在這個過程中劉某抓住了我方當事人的胳膊進行強硬的拖拽。”
“綜合各項證據以及證人證言可以證實,我方當事人當時抓住劉某胳膊的行為是為了推開對方獲得自由,而並不是為了傷害對方。”
這種刑案的思路在老唐這樣的刑辯老油條眼裡並不難,難得是法院願不願意聽你的思路。
事實證明,之前的行為很有效果,陶東里並沒有進行任何的打斷。
案件並不複雜,當時要進行強拆了,三個人進了劉上進家裡,拽胳膊的拽胳膊,推人的推人,準備把人直接強行帶出去,然後直接拆。
這法子看起來粗暴,但是在當年強拆中很有效,反正把你先帶出去,拆了再說。
劉上進自然要反抗,抓著對方的胳膊死命往開掙,那種情況都能想到,其實就是掙扎。
畢竟是老農民,那會也正年輕,用蠻力這麼弄起來還是勁很大的,結果那個傢伙的手腕直接被弄骨折了,而且還挺嚴重,鑑定是輕傷二級。
當時一看,人家只是要把你帶走,但是你把人家弄骨折了,那肯定是你犯罪,抓起來給判了。
但是老唐並不這麼認為,證據中明顯沒有哪個能證明說劉上進當時的行為就是為了弄傷對方。
主觀故意雖然聽起來很玄乎,但你也得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
比如說黃禮成,專門買了刀,然後口供中也說自己要咋樣咋樣,那就是證據。
亦或者說是證人證言,其他人證明你在那個時候就是想著弄斷對方的胳膊,然後還有就是傷情檢驗,痕跡調查這些,當然這都是公安機關專業性質的東西了。
但是這裡沒有證據,包括劉某的兩個同伴也沒留下什麼供述。
能有的證據只有劉上進的口供,就是他自己承認說當時想弄斷對方的手腕。
只有口供那是不能定罪的,所以你這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疑罪從無。
檢察官同樣開口道:“但是劉上進的行為確實在客觀上造成了被害人的輕傷,而且目前來說也沒有證據能證明劉上進當時沒有故意行為……”
老唐聽到這裡都氣笑了,或者說目前有的地方辦案,依舊是秉持著有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