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網路小說 > 都市言情 > 律師費才幾個錢,你玩什麼命啊! > 第二百二十九章 疑罪從無和死刑的意義!

第二百二十九章 疑罪從無和死刑的意義! (第2/4頁)

後面跟著出來的冀續剛頓時樂了,沒想到自己之前的話居然被唐律師給聽到了,那感覺簡直不要太爽好嘛!

至於說唐律師做出這樣的事會不會不太妥當……這有什麼不妥的,唐律師永遠是我猜不透的那個男人!

陶東里見狀趕忙向著冀續剛道:“剛剛那是唐方鏡吧?你看到沒啊?”

冀續剛摸了摸腦袋奇怪道:“唐方鏡?我看著不像啊,看那衣服有點像我們調解中心的小張,耳朵不太好。”

沒錯,說的就是領導張主任,踏馬的只要和他反應問題,就在那裡裝聾作啞!

至於說衣服,反正瞎說唄,雖然他一眼就看出來那是唐方鏡了……

聽到冀續剛斬釘截鐵的聲音,陶東里也有點疑惑了,他眼睛度數大,剛剛看錯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還是先回去吧。

另一邊,老唐已經下樓坐上車了,現在倒是搞清楚了,這個調解員看著像自己人,但還是不明白為什麼他要這麼幫忙。

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反正不是什麼壞事,完了問一句就行。

不過有了這一檔子事,接下來安心準備這幾個重審案件就行了。

這方面老宋準備的很紮實,只不過老唐在知道這幾個案子的情況後,覺得很不舒服。

事實上就在老唐前世,零幾年的時候就有很多公檢法系統的法律專業人員發表過看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本身這就很模糊。

既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了,那你這就沒辦法給人定罪,那既然沒辦法給人定罪,為什麼你還要發回重審呢?

這豈不是和“疑罪從無”的法理規則相悖嗎?

什麼情況下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發回重審呢,就是在經過審查後發現新情況的,那發回重審沒有一點問題。

否則老唐認為,這種在審查中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子,上級法院就應該直接判決當事人無罪!

以前曾經有個案子,很早了,法學生很多都在課本里見過的,非常經典的一個案子。

四個嫌疑人從被審查起訴後,一共被判了四次死刑。

九幾年的案子了,因為案件重大,所以中院負責一審,四個人全部都是死刑立即執行。

幾個人上訴到高院,高院這邊“刀下留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並且提出了多個疑點。

這裡要說明一下,重審,就是你重新走審判程式。

一審案件上訴後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那這個重審還是一審,也就是說還可以重新上訴,而不是申訴。

上訴和申訴的區別是什麼,上訴期間,判決不會生效,因為是二審終審制。

但是申訴就不一樣了,申訴就意味著二審已經判了,申訴期間不影響判決的執行。

當然死刑比較特殊,人死了你就算申訴成功也不可能再活過來,所以死刑又有個複核程式。

只不過當時死刑複核還沒有收歸最高法,地方高院就能複核。

然後……沒有任何新證據,中院重審再次判死刑,然後就是幾個人再上訴,高院再發回重審,中院再死刑……

這麼拉鋸戰連著來了三次,最後第四次,高院沒再發回,直接自己改判幾個人死緩和無期,算是留有餘地。

冤假錯案這種東西,一旦出現,影響的從來不是法院一家。

從偵查,到審查起訴,再到判決,影響的是三家!

所以老唐從未覺得高院發回重審就咋樣咋樣,這從來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沒有長久鬥爭的決心,是不可能啃下冤假錯案的。

時間一晃來到了下午,老唐接到了電話。

“明天上午九點是吧,先開一個,行沒問題。”

掛了電話,老唐隨即撥通了另一個號碼:“喂,劉莉莉是吧,對我是唐方鏡,你爸那個案子,明天上午九點開庭,如果想來參加的話今天就得來林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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